不能先画成已经到位。
黎真做了一张“承诺、已缴、可用”三栏表。第一版发给股东后,三栏最右边只有四百多万元。赵坤看到时把纸抬起来,问是不是少印了一页。
“承诺在左边。”黎真说,“公司今天能付工资、租金和系统的钱在右边。”
“应收作价为什么不能用?”
“能收回来才变现金。在那以前,它只能证明谁把哪项权利交进来。”
赵坤准备投入的一组应收中,有一笔客户提出质量扣款。金额只占他出资的一小部分,若按原面值全部计,争议便由新平台接;若全部剔除,又把正常应收当坏账。外部审计按可确认部分入账,争议款留在赵坤公司,收回后再按补充出资或普通交易处理。
“你们连我两百多万都要打折?”赵坤问。
“不是打你。”审计回答,“是把客户还没认的那一段留给原合同主体。”
我的品牌许可也没有按一个漂亮的永久数字交付。许可期限、可用业务、质量标准、撤回条件和续约写入协议;公司付合理许可费,首期又因设立现金紧缩而递延一部分。若平台只把“青川”两个字贴在门上,不完成服务,我不能把未来五年费用全拿走;若我临时反悔,也不能当晚摘牌。
外币折算另留一格。发起人中有人以本地货币支付,有人以人民币等值说明,登记与银行入账按合规路径和当日凭证,不让一月议价时的汇率变成三月永不变化的承诺。汇兑差额由谁承担,按各自认购条款;不能到缴款日再让平台替某名股东补。
四名小股东里,一人到期前提出晚十天。他不是没钱,设备尾款与出资同周到期,若硬缴,公司会得到钱,他的洗涤线却可能停。赵坤主张按协议算迟延,不然以后每个人都拿生意周转作理由。
“算迟延。”我说,“也给他合同已有的补正时间。不能因为认识便免,也不能为了证明制度硬让一条供应线断。”
那名股东最终按补正日缴,承担约定成本,没有多拿股份。他后来对别人说青川成立时连自己人十天都不放。话传回来,周萍问要不要解释。我说不用。制度若每次都要靠董事长讲一段好心,仍像人情。
创立前最后一周,银行每天发一次到账回单。黎真只在“已缴”栏落数,不在股东说已经汇出时先填。两笔跨行款晚了一天,一组设备要看序列号和权属,一份应收要客户确认。直到创立会议前夜,能计首批实缴的金额、资产和权利才全部有凭证。
那晚赵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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