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物,没有原编号。
方启荣认为先查设备部活动抽屉。赵坤却要求按时间顺序,不让他用一个合理猜测把线直接指向许盛。活动抽屉现仍在酒店设备库,型号与贸易行缺件不符,当天排除。司机休息室木箱在,里面是半年无人领取的水壶、衣物与证件复印件,员工代表在场核完,也不是。
剩下“旧纸盒一批”去了北郊车场。那会与后面的工具箱线索相连,但海货贸易行的两份原件不一定都在那里。我们先回到最早的码头账房,因为二〇〇四年月度确认写三袋文件送的是第一处地址。
第一处门牌早已不存在。
旧码头道路拓宽后,原账房一半拆掉,剩下一半并进一家船具铺。墙面换过,门牌号也重排。若只拿二〇〇四年地址去找,会站在一堵卖绳子的墙前。黎真从旧租金支出找到房东姓名,房东已经去世,女儿潘秀云在城南经营文具店。
潘秀云接电话后没有叫我川老板。她问十二年前欠她父亲的最后一个月水费是否结清。贸易行搬走时认为押金足够冲,房东却因墙面打孔另扣,双方各留一张未结单。金额只有八百余元,多年没有人再来。
一笔八百元尾款,让她保留了整只退租纸箱。
十月二十二日上午,我们在潘秀云的文具店见面。
店不大,前面卖账簿、复写纸和学生用笔,后间堆着父亲留下的旧租约。潘秀云没有先拿纸箱。她把二〇〇六年退租争议单、押金收据和水费表摆上柜台,要求先确认我们代表哪一个主体。海货贸易行三次换门牌,股东和经办也变过,她不愿把父亲保管的东西交给一个只说认识川老板的人。
律师出示贸易行现有登记、清算授权和旧租约承接关系。赵坤一方、黎真与房东继承人三方都签查阅申请。潘秀云才从后间搬出一只用麻绳扎住的纸箱。封条是她父亲二〇〇六年贴的,骑缝一边盖旧账房章,一边按房东手印。旧账房章真实,却早已停用;我们先拍印样,不拿它去证明今天的权限。
退租账比记忆简单。押金折算三千元,墙面修复发票二千一百四十,最后水电八百六十,正好三千。双方争了一个月,其实总额已经相抵;争的是墙面打孔是否都由贸易行造成。账房认为旧房本来便有孔,拒绝在“无押金可退”下面签。房东也不退箱,双方后来搬走,留下一个没有金额差的争议。
十二年过去,墙已经拆掉一半,不可能再判每个孔是谁打。我们没有为了拿箱随便多给钱,也没有让潘秀云用文件换价。双方在现有证据下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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