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中间结算,担心旧签名被拿来认新钱。我们答应访谈只核二〇〇四至二〇〇六年、她可以自带见证、记录由她逐页修改。她次日下午来到文具店,没有进白鹭。
苏桂已经六十多岁,手指关节肿,仍一眼认出牛皮卷宗。她承认把原件附给房东,是自己的错。当时贸易行只有一台复印机,复印字浅,房东说看不清章,她便图省事拿原件,想着退租签完当晚取回。双方没签,她又因母亲生病离职,交接时只说“房东处有退租附件”,没有列两份编号。
“B.L.是谁?”黎真问苏桂。
苏桂没有给人名。她说第一处码头账房地方小,来核回程件的人没有固定办公室,谁代表出资方、债权人或旧项目来,便坐长桌右边,文件放“回”格。内部为了不在收件联上反复写不同公司,称那个位置为B.L.。有时是会计,有时是律师助理,有时只是拿着双方委托的经办。她不知道字母最早怎么来,也不认为所有年份是同一个人。
这句话我们留到后面与六张收据核,不在贸易行盘点里先下结论。
苏桂还能说明“海二—回”纸箱。二〇〇六年搬仓储结算室时,两袋未结文件随纸箱过去。一袋是北一仓位,后来应由梁佩核;另一袋与六辆旧车及基础盘一成二有关,要等老阮复核。二〇〇八年第二次搬迁前,北一文件似乎已经抽出,车辆袋仍留在活动抽屉或纸箱。她离职后不知道谁接。
两份新找到的原件到此把路径写成一条连续线:酒店三袋送码头;一袋回白鹭;两袋搬到北郊仓储旧结算室;其中北一原件后来去河内打印机底板,已在退九找回;另一袋可能混进杜海二〇〇八年领走的旧纸盒,靠近北郊工具箱。
十月二十四日,我们让两份原件的相对方分别核副本。旧酒店项目公司确认接收章,吴程仓库确认北一历史编号,老阮只确认车辆袋的旧索引,不承认任何买断。纸张、页码和骑缝与同期复印件相合。两份正式计入找回数,这一轮新增第五份,总数从十二变成十四。
为什么是新增第五份而不是第六份,周萍在总索引旁专门写清:河内退九两份,旧酒店一份,贸易行两份,合计五份。北郊尚未找到原件,只得到一个纸箱去向。这个数字后来救我们避免把照片、附件与完整文件重复算成成果。
方启荣在两份核验完成后,要求把自己的补充说明附入。他承认二〇〇八年搬迁时未逐抽屉清点,也承认使用贸易行分拆资金;他不承认接过二〇〇四年的三袋原件,因为那时由苏桂负责。他提供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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