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七、退九、退十一,其中退七的条码正是与已出库第五箱重复的那一张。若标签是在装车时贴错,退七里面可能只是原来的第五箱货;若有人有意换号,真正退七的内容可能已经随车回澜城。
黎真没有要求开箱。先核外层。
退七木板右下角有两排钉孔。第一排是初盘时的四枚短钉,第二排用了六枚新钉,说明十九日至二十八日之间开过一次。争议单只写“复核重量”,没有开箱记录。封条之所以完整,是新封条贴在旧封条被整块连木皮揭下以后的位置。照片放大能看见木皮边缘有一道细缝。
吴程当场停掉查验区叉车,不封整个仓。他让门卫核这只箱十天内所有移动,仓管与办事点分别写说明。箱子仍不打开,因为封箱时货主清单里有三家公司的样品,其中一家已经不与青川合作。必须先通知共同货主,给对方到场或书面放弃见证的机会。
“等人来,四天就过去了。”黎真提醒吴程。
“你的四天不是我的箱子自动归你。”吴程回答黎真,“今天强开,明天里面有别人的货,你拿什么证明没有放进去?”
黎真没有争。她起草三份通知,注明只检查内层分隔与青川物品,不处置共同货物。两家公司当天传真同意,一家负责人出差,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回电。吴程给的门没有因此多开半寸。
等待期间,我们查八只已发走木箱。
出库车八月二十八日下午五点离仓,九月一日到澜城南仓。南仓接收表显示八只,重量总和比河内出库少三十六公斤。接收人解释雨天木箱受潮、过磅设备不同,按过去惯例在合理差异内,没有逐箱复称。箱子随后分到旧酒店、海货贸易行与北郊车场,空木箱大多作为回收包装继续使用。
三十六公斤可以是一箱纸,也可以只是十一只湿木板晾干后的差异。只有总重,不能选答案。
吴程调来八月装车区照片。相机每十五分钟自动拍一张,画面不连续。四点四十五分,八只箱排成两列;五点整,叉车前有一只箱被人用灰布盖住;五点十五分,车门已经关。灰布是仓库雨天遮标签用的普通帆布,谁都可以拿。照片里没有灰帽人,却拍到一双站在门外的黑色布鞋,裤脚与仓工制服不同。
门卫记录同一时段有三名外来人员:承运司机、青川装卸工和一名来取其他客户样品的业务员。第三人的公司在灰区域,吴程不把姓名直接交给我。他给对方公司发核验函,只问那名业务员是否在四点四十五分至五点十五分进入青川装车线。回答需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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