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旧酒店、海货贸易和钥匙搬迁的资料。
东衡同意我们到事务所核对公开委托范围,但不让拍客户册。十月九日上午,我与黎真去城中一栋旧办公楼。盛勇留在楼下,白敏作为当日接待见证同行。事务所只有五间小办公室,门口坐两名翻译,墙上挂的不是谁的合影,而是不同语言的合同术语表。白立不在那里。
负责人拿出两张已经遮住委托人姓名的服务确认。第一张日期八月十八日,事项是陪同提交负责人死亡后的变更申请、核现有文件目录;第二张日期二十七日,事项是复查退货文件是否按清单移交。执行人栏第一张签“白立”,第二张签另一个名字,字迹不同。负责人解释白立是他们合作的外部经办,不是全职员工;第二次车辆仍由东衡订,实际经办可能由客户另派。
照片里的灰帽人因此未必叫白立。他第一次随白立进入,被称贺先生;第二次拿我的证件独自来,事务所记录却是另一个执行名。三层身份各自能解释一小段,没有一层完整覆盖这个人。
黎真要求看两张服务确认的金额。负责人遮住客户名,却没有遮价。两次合计不到一万元,按天、车和翻译收费,金额普通。白立没有因为接一笔巨大资产才出现,也没有从仓库拿到一笔能让他突然发财的钱。他更像一名坐在别人位置上的经办。
负责人告诉我们,东衡从不让外部经办接触客户原件,只给任务摘要。摘要由客户提供,事务所做形式检查,不验证每一条历史事实。八月那份摘要写得异常细,列出二〇〇五年办公室搬迁、二〇〇七年漏水、旧桌与打印机、旧酒店临时柜和海货贸易行回程。东衡曾问客户是否有权使用这些内部信息,对方提交一份阮文山签过的授权复印件和方启荣经手的付款证明,正是八月那名白立留在吴程桌上的两样东西。
两样材料都是真痕迹,不足以证明持有人有权处理全部文件。东衡仍接了陪同与核目录,不替客户签资产。负责人认为自己边界清楚。吴程拒绝交原件后,白立没有完成变更,事务所也没有出具成功报告。
“委托人叫什么?”我问负责人。
负责人没有回答。他愿意把我们的异议附入客户档,停止后续服务,除非新材料经双方核验;他不愿仅凭我说名字被冒用便把另一方资料交出来。若每一名合同争议者都能直接拿走对手档案,东衡七年也做不到今天。
黎真把十七份文件目录、阮文山死亡证明与我本人证件交给他看,没有留未经水印的复印件。负责人确认青川异议有具体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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