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上改了三处词。她把“检查打印机”改成“向进纸口放入空白纸”,把“自称负责人”改成“随白立进入、被称贺先生”,又把“接触退七箱”改成“右手扶箱侧”。她不肯替我们把模糊的记忆写得更像证据。
误工和车费从办事点调查预算支付。盛勇送她去车站,没问家里地址。陈月清离开后,梁佩把当年录入权限表翻出来。她本人、白敏、方启荣派来的两名会计、许盛设备部和做电脑维护的技术员都曾看过身份账目录;阮文山作为当时经办也看过。名单不是嫌疑人名单,只能说明一句“内部资料”背后仍有十几双眼睛。
中午,灰区域那家公司回复吴程。八月二十八日下午,他们的业务员确实来取样品,但门卫卡显示四点二十七分离仓,没有进入青川装车线。黑布鞋无法据此排除,那双鞋可能属于承运司机或没有被拍到的人;至少不能再借照片把另一家公司拖进来。
短驳车主也回电话。后三位相同的灰色轿车在他车场登记过两次,车主是一家租车行,不固定对应司机。租车行愿意凭正式函核八月十八日与二十七日的租用合同,不向个人提供承租人信息。吴程把函发出,预计下周才有答复。我的四天到期,不意味着全世界必须在十八点前把自己的档案送来。
下午三点,我们拆旧打印机底板。
梁佩先确认设备报废记录与归属,吴程仓管取六枚螺丝,外部会计记录每一枚位置。木板下面不是空腔,而是一层黑色防震棉。棉垫中间有一道被重物长期压出的长方形浅痕,长约三十厘米、宽二十二厘米,恰好能放一只硬壳文件袋。浅痕边缘夹着一小段蓝色棉线和半枚已经失去黏性的编号贴,贴上只剩“北一—”三个字。
文件已经不在里面。
“北一”是办事点续租后用于预算内仓务的印章与文件前缀。十七份旧文件中有两份曾以这个前缀寄回澜城,完整原件一直未找到。底板证明它们或同规格文件袋至少在旧打印机下停过,却不能证明八月二十八日还在。
吴程把打印机、木板、防震棉和蓝线分别封存。产权属于青川,他允许移入办事点内间,不允许未经登记直接装车回澜城。河内仓查验许可到期后,这些物件仍能由梁佩按青川自己的身份账继续检查;若要再调门卫与装车区记录,必须指出具体日期与动作。
梁佩在移交单上签字时,忽然问我这次核完以后,办事点是否还会继续。
她已经在河内替青川做了四年账。每一次身份混用,外面最先问的都是当地会计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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