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海皇宫回白鹭时,阮母已经在一楼等了四十分钟。
红姨原定上午把工作证明送去,她没有让送。她穿一件洗得发白的深蓝外套,怀里抱着那只铁皮饼干盒,坐在顾北山以前的窗边。桌上有茶,没动。周萍把证明放在她面前,四页纸一张不少,她只看第一页的三个字。
“后面为什么这么多?”阮母问红姨。
红姨说,公司经历一页,离职和死亡状态一页,十七份文件只列四项尾责编号,最后一页说明没有未结工资与家属代签义务。每页都能单独拿走,也能一起留。
阮母不会读所有公司用语,让我们念。
周萍从第一行开始。阮文山,男,生卒年月;二〇〇〇年在青川基础运输做临时司机;后转北线经办;依据当期公司安排协助四项外地文件;二〇〇六年书面停止相关授权并离职;二〇〇八年八月死亡。车辆、诊所和外地回函的索引在附件,证明不认定他对公司股权、车辆或历史协助费有收益权,也不认定家属承担债务。
“他开了几年车,为什么只写两个月临时?”阮母问。
老阮也在。他从门边走过来,把六辆车早期排班册放桌上。阮文山最初两个月由青川直接临时雇,后来跟北线车主和老阮的承包盘跑,工资来源变过,做的仍是司机与经办。若证明只写青川直接雇用,会把后面几年删掉;若全写成青川员工,又与实际工资不合。
周萍把句子改成:“此后在与青川合作的北线运输中持续从事驾驶与经办,具体雇佣与结算依各期记录。”
阮母听完,问:“这算不算你们不认他?”
“算认做过的事,不把别人的车也写成我的。”我回答她。
她抬眼看我。阮文山下葬以后,她很少与我说话。那天她拿旧驾驶证到两张名牌前,只让我记住死的是谁。四个月过去,她眼里的怒气没有像公司报告一样结案,只是沉得更低。
“你们写一张纸,也要先说哪辆车是谁的。”阮母说。
“因为过去没有写,才让他替我用了几年名字。”我回答。
阮母没有说这算道歉。她让周萍继续念。
第二页写离职。阮文山二〇〇六年要求停止代签,十三项已经补正或结束,四项当时仍有外部尾责;离职后收到过来源混乱的历史协助请求,能核的本人款与公司款均已区分。这里没有写他“协助至死亡”,也没有写退出后所有旧文件自动无效。人可以停止替公司做事,过去签过的真实交付仍要让相对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