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一共十二页,没有一处自然人签名。
第一页写“历史相关方联合意向”,第二页写两名资金方拟提供六百万元首期资金与最高六百万元后续额度。第三页以后才写交换:三家酒店的经营、管理、品牌与统一预订进入新运营公司;河内办事点与仓储服务作为跨区节点;现有股东、历史相关方和资金方共同持股。
股份暂拟:我与赵坤合计六成,具体内部比例按尽调;两名资金方合计二成五;历史相关方与资产整理完成奖励一成;员工与管理层五分。董事会七席,我与赵坤各两席,资金方两席,独立一席。重大事项五票通过。
表面上我和赵坤仍有四席,多于任何一方。可五票门槛意味着我们二人即使一致,也必须取得资金方或独立席一票;若我们分歧,外部两席可与任何一边组成五票。共同控制不是写外部拿多数,而是让内部再也不能在没有第三方时完成重大决定。
这不一定不合理。外部出六百万元现金和后续额度,不会只要分红、不问资金去向。问题是历史相关方一成没有列谁、以什么权利换。副账整理服务已经另付二十八万,最后两份原件又不构成产权。若一成是早期具体权利,应逐项确认;若只是“让历史干净”,便是给一个新B.L.席位股份。
第四页将一成叫“历史稳定池”。在相关人认领前,由受托人统一投票;五年未认领,转员工信托或公司回购。受托人待指定。没有名字,却已有一票可能影响五票门槛。
黎真看到这里,在页边写:“谁投?”
第六页更直接。青川商号许可十五年,三家酒店与相关住宿、宴会业务独家;现有管理公司不得在澜城授权同类新酒店。河内仓若吴程不同意转租,新公司享有青川合同产生的全部经济收益,并可指定货物与付款路径。它知道吴程不会交门,便改拿经济收益。
第七页写资金使用顺序:事故与短期缺口、供应商、装修、市场扩张、历史清理。工资和客人押金没有单独列在前。第九页提供股东退出:任何一方连续两季未完成出资,其他方可按折扣收其股份;品牌许可不因我退出终止。
这不是一张专门针对我的陷阱。赵坤同样可能因仓储资金或股东分歧被稀释。外部人希望经营不因两位创始人争执停,这从投资角度正常;对我们而言,十五年品牌与折扣收股把一次淡季融资变成长期选择。
第十二页只有三个空白:资金方、历史受托人、现股东。报价方连自己都未填,要求我们先签保密与非约束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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