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质押;另有尚未领取分红、定期存款和管理公司留存。若全部凑够,一月份白鹭与管理业务自己的工资缓冲会缩得很薄。可以借,不代表应该把每只口袋都倒空维持相同股比。
我接受可能稀释,前提是估值和新增资金同表。外面所谓城市龙头,也会在一百二十万现金面前选择股份少一点,或拿核心资产去押。我的富在可证明权益和经营能力,不在无底现金箱。
赵坤反而不同意我轻易稀释。他说若自己在三家酒店比例上升,澜城会认为假死后他趁现金紧拿走我股份;以后每次经营分歧都被解释成篡位。他建议我先以股东借款形式补不足,未来分红偿还,不立刻改变表决比例。
条件按市场计息、期限十八个月、无额外酒店抵押。赵坤提供的不是无私援手,是避免自己取得一块会带来长期争议的便宜股份。利益足够清楚,方案反而可谈。
我们把它放入第三方案:不成立统一公司,三家项目分别增资;我的不足由项目公司股东借款补,表决权不变;管理费下调一季;仓储最低运力另签。这个方案能过冬,不能拿最后一份原件,也不解决B.L.副账。
资产顾问在当天晚上发来新函。
它得知银行额度下降,主动提出不拿百分之八立即股权,只要“重组成功费”和一席无表决观察员。成功费按新增融资百分之一点五,副账核清后再谈历史权益。条件看似退让,却要求三家酒店先承认其为最后一份原件的合法解释人。
顾北山看完只说,椅子从董事席退到观察席,仍进了门。
第三封信的回执也在十二月六日到。多年没往来的旧合作者仍活着,现住外地。他不同意把原始索引直接给资产顾问,愿意十二月底前派法律代表来中立核验;在此以前,他授权顾北山只确认B.L.为历史位置,不公开全称与相关人名。三名见证路线终于都接上,却赶不上十二月中旬融资表决。
我不能用“马上就会揭开”说服项目方先并表。信息不全本身就是他们要承担的风险。
十二月七日,三家酒店分别召开产权说明会。
青川酒店项目公司有我、赵坤、两名早期出资见证与贷款方观察。两名见证平日不参与经营,周年宴上也坐得远;如今一张并表会改变他们尚未结清的工程保留与奖励权益,他们有权看。一个人担心新公司让保留款变成普通债权,另一个想借机会兑现。会计同时给继续按原合同、折入员工信托和按评估结清三种选择,没有逼所有人一起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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