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一—”和一个数字七。
黎真让所有镜头先拍盒子在箱中的位置。吴程会计、梁佩、对方公司视频见证和我分别确认。硬壳文件袋就在那只软纸盒下面,边角被五公斤锁件压得变形。
我们仍没有打开。
硬壳袋外写两行旧编号,与十七份并列索引中缺原件的两项相符。若里面真是原件,已有九份的数字会变成十一;若只是复印件,线索还要继续。开袋必须先核封口上的三处签名,其中一处属于已经死亡的阮文山。
三把钥匙没有一把是假的。真正等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只用真钥匙、真搬家和真退货一步步送到废锁下面的文件袋。
封口上的三处签名分别属于阮文山、梁佩和二〇〇七年负责年度复核的外部会计。
梁佩认自己的字,却不记得签过这只袋。她当年一次核过十七份历史文件,签名可能先落在总封条上,后来封条随硬壳袋一起使用。外部会计已经离开河内,电话仍通。他要求先传真封条照片和当年委托编号,确认以后再书面授权开袋。阮文山不能接电话,我们只能用他留下的同期真样本比。
我从封存箱取出阮母允许拍摄的九页早期记录。袋上签名不是照片里的模仿字,而是阮文山二〇〇四年前后的真写法:“阮”字右侧最后一竖略向左斜,收笔会在纸上压出一个墨点。封条背面的纸纤维也有相同凹痕。黎真只在比对表写“与同期样本特征一致”,没有写“鉴定为本人”。我们不是字迹鉴定机构,能证明的是这道签名至少不像八月访客表那样刻意模仿我的名字。
外部会计的传真在十一点二十七分到。他确认委托编号真实,授权在现场见证下开封,并要求开袋后立即把页码、骑缝和缺页情况回传。吴程将四小时查验窗口暂停在收到授权的时间,避免程序等待被算成我们拖延。
硬壳袋封口很脆。梁佩没有从签名处撕,用薄刀沿侧边原有开口慢慢划。里面先出来一张受潮的白纸,包着两份用棉线装订的文件。纸边发黄,订针有锈,第一页右下角分别盖着二〇〇三年和二〇〇四年的收件章。
第一份是旧港酒店设备交接原件。
二〇〇三年酒店一层厨房和五层布草间改造,青川设备部将制冰机、冷柜、布草架及两只文件柜交项目公司使用。首页登记名写贺青川,末页实际经办写阮文山,附件列许盛验收、酒店仓管与项目会计。八月清理时,我们只找到项目公司保存的复印件,复印件末页少了一行:两只文件柜不是设备部资产,只代替河内办事点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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