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家客户里,离白鹭最远的是南岬旅店。
旅店在澜城以南二十七公里,背后是山,前面是海。晴天开车也要一个半小时,雨天那段泥路能把轮胎吞到一半。老板孙茂每周只要两次货,酒、米、煤油和洗净的床单加起来装不满半辆车。任何账房单看一趟,都该把这条路线划掉。
我却把南岬排在每天第一张出车单上。
二〇〇〇年五月,六辆旧车的尾款还没付清,十九家预付店又已用完折扣期。黎真核出车队前三个月的真实成本后,把四条亏损路线用红笔圈了出来。南岬每送一趟平均亏一百一十七元,是最深的一圈。
黎真对我说:“再跑三个月,孙茂一年的货利也填不上运费。要么加价,要么并到每周一趟。”
孙茂不同意加价。他在供货合同上只签过按城内统一价结算,路线远近由我们自己承担。那份合同是阿木为抢客户写的,期限一年,提前终止要赔一个月平均货款。若强行改单,南岬不仅有权拒绝,还能把我们违约的事告诉另外三十八家。
阿木主动认错,愿意从调度分成里补亏损。我没有接受。合同由他签,但我看过总表,也在月底拿过配送利润。生意赚时算大家的,亏时只找一名排车的人,账便成了用来挑替罪者的刀。
我让杜海跟南岬车走了两天。车清晨六点从北郊出发,先在白鹭装酒,再绕洗衣房装床单,经过鱼市时装冰。三处装货用了一个半小时。送到南岬后,司机空车返回,下午一点才能接第二趟活。真正让路线亏钱的不是二十七公里,而是三次等货和二十七公里空返。
南岬以南没有我们的客户,却不等于没有货。旅店旁边有两家小渔排,每天把干鱼和鱼露送往城里;山脚有一间木工作坊,替旅店修椅子,回程常要去城西买钉子和油漆;孙茂的妻弟在南岬收椰子,每隔三天雇车进鱼市。三家各自的货都不够一辆车,因此一直付散车的高价。
我没有先去找三家。我让南岬车连续一周准时到达,哪怕车只装了六成,也不接顺路的临时单。第一天六点出车,八点零七分到;第二天遇雨,八点四十分到;第三天蓝车水箱漏,杜海在半路换车,九点十二分到。每次晚于预计,司机都先在路边电话亭报信,孙茂没有一次站在门口空等。
第七天,孙茂问我为何明知亏钱还照送。
我回答孙茂:“合同是我签的一年。先把该走的路走完,才有资格请你替我找回程货。”
孙茂说:“你可以不告诉我亏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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