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注。”
小七接过盟主令,低头看着纸上那歪歪扭扭的三个字,忽然鼻子有点酸。她想起三年前在夜郎府的后院,花痴开每天蹲在地上画圈,被府里的下人嘲笑是傻子。那时候她替他挡过几次骂,不是因为觉得他有什么了不起,只是因为看不过去。
现在她忽然明白了——那些年他在地上画的不是圈,是规矩。一个圈是一个规矩,圈与圈之间有缝隙,缝隙里是给人留的活路。
“我跟你去。”小七说。
“不用。郑不倒那边我一个人就够了。你去西域,那边有三家赌坊最近不太安分,账目上动的手脚比郑不倒高明得多。带上玲珑,她对数字比你敏感。”
“那南海那边——”
“让阿蛮去。”花痴开拿起那颗装在信封里的子弹,在指尖转了转,“他拳头硬,南海那帮人就吃这一套。不过你得告诉他,去了之后别急着打人,先请那些掌柜吃顿饭。阿蛮这个人,高兴起来能把人肩膀拍脱臼,但他心热,请吃饭比打人管用。”
小七点了点头,收起名单和盟主令,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又回头,看着花痴开。
“你呢?你自己当心。郑不倒这个人在江湖上混了四十年,什么招数都用过。他要是真想跟你赌不限注的,不会在信里写得那么惨。我怀疑他背后有人。”
花痴开把子弹放回桌上,端起剩下的半碗粥,一口气喝完。
“有人就有人吧。”他放下碗,抹了抹嘴,“有人更好。我正愁找不着他们呢。”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花痴开就出了门。
他穿了一件半旧的灰布长衫,脚上是一双千层底布鞋,腰间挂着一个旧钱袋,里面装着二十两银子和三枚铜钱。这副打扮走在街上,没人会多看他一眼——不过是一个早起赶集的穷书生,眉目清秀但眼神发直,走路的时候嘴唇一动一动的,像是在背书,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他确实在自言自语。他在背郑不倒的资料——郑不倒,本名郑守业,六十五岁,祖籍中原郑家集。年轻时在赌坊当荷官,三十岁自立门户,开第一家赌坊。四十岁那年,赌坊被人做局,一夜之间赔光全部家当。但他没有跑路,卖了祖宅还债,然后在废墟上重新开张。只用了三年时间就把失去的全部赚了回来,而且赚得更多。江湖上叫他“郑不倒”,就是因为他倒了又站起来,从来不曾真正倒下。
这样的人,不会为两百两银子写信诉苦。
花痴开走到郑家赌坊门口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