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天照常上班。
我问她为何还要走。
罗秀说:“当年您告诉我,认得客人是一回事,证件是另一回事。可您让全城认得您的脸,又给我们一张证明您死了的纸。我们按哪一个?”
我说当时若公开真相,拿文件的人不会动。
她摇头:“那是您要查的人。可您把同一张假纸也给了前台、清洁员和住客。我们不是局里的人,也替局付了一夜。”
她没有要求补偿,只要求在辞职前把一项意见写进酒店制度:所有涉及老板死亡、失联或重大事故的应急指令,也必须有来源、时限和复核人;不能因为命令来自最高处,就免去前台要求第二份证明的权利。
我在她的意见下签了名。赵坤也签。那一条后来写进三家酒店和六十三处项目的应急协议,名字叫“反向核验”:员工可以查客人,项目可以查总公司,下属也可以查老板留下的命令。
罗秀还是走了。车站介绍她去一家新开的旅店做前厅主管,薪水比青川少一成。她说不是因为那里更好,只是想知道一扇没有我名字的门会不会更容易睡着。
五名离职经理中,只有她当面把话说完。另外四人各有理由:一人家里不许再做夜班,一人害怕调查拖累,两人已经找到新股东。我没有把他们列进白六三,也没有让合作方封住去处。若一个人离开便要被视为背叛,留下也谈不上信任。
第六天,阮文山的母亲来到异议桌。她不会写长句,只带来一个旧铁皮饼干盒。盒里有阮文山这些年寄回家的汇款存根,每一张用的都是真名;另有四只没有寄出的信封,外面分别写外地退货、仓租、设备和“如果我不在”。前三只装着与十七份文件对应的复印件,最后一只只有一张纸。
纸上写:若有人拿贺青川的名字来认我的尸,先看右肩;若有人拿阮文山的名字来认他的产业,先看原账。
这句话不能证明是谁杀了他,却说明他早已知道名字会在死亡时变成一把钥匙。顾北山看完,把自己那份封套联号放在旁边。两个互不相连的保管处第一次把编号对上,正好对应四项红圈尾责,没有多出第五项。
四项尾责随后逐笔拆开。两项外地退货早已把货退回,却缺少撤销旧名字的回执;旧仓租本金结清,押金因承租人姓名不一致一直挂在对方账上;设备质保仍在有效期,登记联系人却还是贺青川,联系电话三年内换过两次。
最不对的是电话更换记录。二〇〇五年至二〇〇七年,有人凭四项旧文件向三家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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