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张蓝线枕套三天后在青川司机房找到。不是被偷,也不是洗衣工粗心,是清洁车的隔板少一格。我们赔孙茂一张新枕套,旧的洗净后仍还给他,让他看见找到的结果。孙茂第二个月把全部布草交来,又介绍两家旅店。
外洗量从每天六十公斤涨到一百八十,距离进口设备报表仍很远。可租用机器已经满负荷,员工夜里排队等烘干。许盛再次提出购买,他这次没有拿旧预测,而是带来四个月真实重量、机器故障时间和外部询价。按本地两台大机加一条新蒸汽线,总价十六万四千元,两年半能回本。
我同意买本地设备,进口方案暂缓。方启荣认为这是保守,赵坤却支持。他说火灾前自己一次买两千四百箱酒,已经学会“能压住别人”和“自己真需要”不是一回事。
洗衣房扩大后,酒店的客人来源也跟着改变。南岬司机送布草时会把旅店客人的行李带到青川中转;外地供应商清晨退房,可以将样品箱暂存在带编号的仓格;车站乘客若第二天转去南岬,酒店车队能与送货车分段接驳。客房、车、洗衣和仓格原本是四笔小生意,放在同一张时间表上以后,一张床能带来三次结算。
阿木最早把这种安排叫“顺手”。黎真不许账上写顺手。她要求每项服务都有价格,哪怕价格为零也要注明由谁承担。客人免费存行李四小时,超过后按格收费;合作旅店的接驳包含在供货合同中,非合作客人另付车费;司机捎带文件不收费,但不承担现金和未申报贵重物品。
一次,一名外地酒商让司机替他带一只皮包去城东,声称里面只有合同。司机按文件免费件登记,途中皮包被雨淋湿,打开后却有三万元现金。酒商要求车队赔,说钱原本用油纸包着,是司机擅自开包。
司机否认开包。封条在装车时就没有贴,酒店监控只拍到酒商把包放进柜,无法证明现金数额。若按酒商说法赔,免费文件服务以后会变成谁都能声称包里有钱;若一概不管,又会让司机背上偷钱的怀疑。
我让双方先把各自能证明的事写清。酒商的银行取款记录只有两万元,另有一万元说是前一天收的现金,没有收据。司机交接单写“合同一包”,并由前台罗秀签过。皮包内找出的现金为两万八千四百元,少一千六,不能证明装包时就是三万。
我们不赔无法证明的差额,也不认定司机拿钱。车队承担包装未验的流程责任,免去此次运输与三天仓格费;酒商承担虚报品类责任。从此免费文件必须能透过透明文件袋看见页数,现金、首饰和证件只走前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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