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资扣清后突然离开白鹭,档案里只写着“不做了”,没人知道她们去了哪里。
我问红姨为什么从前没查。红姨没有替自己解释。她把后门总钥匙放到桌上,说门里的人她能看住,门外介绍人怎样记账,她一直当成对方的事。顾北山也在场。他翻完六张代领单,只把其中一张推给我。那张单上有我的签名,是我在金鸥开业最忙时批的。
第一天,阿木把车站、港口和十七家店的司机问了一遍。一名夜班车夫记得那辆灰色小巴,车尾贴着河亭一家旅店的旧标志。河亭在澜城以南,坐车约四个小时。老阮找出与那家旅店跑过货的司机,对方确认小巴每周往返两次,通常替几家夜店接送员工。
第二天,我们仍没有月桂本人的消息。我把苗姐介绍过的十七个人逐一叫到白鹭,只问三件事:拿过她多少钱,已经还过多少,自己的证件是否在手里。十七个人中,九人的原始预支早已还清,苗姐却仍在代领六人的工资;两人的证件由苗姐保管,理由是怕遗失。黎真把每个人的回答分别写下,让本人按手印,谁也没有被要求留在白鹭。
第三天清晨,我、黎真和红姨坐老阮的货车去河亭。阿木想跟,我让他留在澜城管账。我们没有带打手,车上只有十七份工资复写联、后门记录和一只装有现金的信封。到了以后先找那名跑货司机,再照他给的地址问旅店。前两家说没见过,第三家承认苗姐租过后院两间房,却说人前夜已经搬走。
我们在河亭待了两天。红姨白天去几家招工点认人,黎真去车站查公开的发车牌和托运行李记录,我守在旅店旁的洗衣铺。第五天下午,洗衣铺送床单到街尾一家新开的歌厅,红姨在后门看见月桂。她正抱着一摞洗过的桌布,脚上穿着那双红鞋,手腕被廉价手镯磨出一圈红印。
月桂见到红姨没有哭。她先问枕头下的钱还在不在,听红姨说一分没动,才把桌布放回架子。月桂说自己答应苗姐来河亭看看,车开出澜城以后才被告知还欠四千六百元。不还清,工资继续由苗姐收,证件也不能拿回。她没有被铁链拴住,后门甚至白天都开着,可身上没有钱,也不知道回澜城该坐哪班车。
苗姐当晚带着债簿出现。她不否认月桂原来的五百元已经还清,只说“续介费”是行业惯例,换到新店还要算车费、两天住宿、衣服和违约金。黎真让她逐项出示收据或月桂签过字的确认。车费一百二十元、住宿六十元、一套衣服一百四十元,共三百二十元能找到凭据;所谓续介费和四千元违约金只有苗姐自己写的一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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