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青蘅坐在议事厅里,从卯时写到午时。八条,每条三到四行。开头是王廷的说法,原话引用。中间是事实标注——真、假、存疑。结尾是核实来源。没有形容词,没有修饰语,没有情绪。
写完之后她把稿子递给乌止。乌止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第三条:“王廷文书称'乌止不受王封'。——已知为真。乌止确未接受王廷封号。核实来源:王廷封号档案,典祀司存档可查。“
第五条:“王廷文书称'乌止不遵祀典'。——已知为真。乌止未按典祀司仪式行事。核实来源:据点祭祀记录。“
乌止看到第五条停了一下。“这条写了'为真',会不会被理解成认罪?“
“不会。“青蘅说。“不受王封和不遵祀典是事实,不是罪名。你确实没受王封,确实没遵祀典。承认事实不等于认罪。你不承认,王廷反而会说你在隐瞒。承认了,这条就不再是把柄——它是一个中xing事实。“
乌止想了想,点头。他把稿子还给她。
“第七条改一下。“他说。
第七条:“王廷文书称'散布妖言者以亵渎潮神论处'。——无法核实。论处标准与罚则未予公布。核实来源:王廷律令中无'亵渎潮神'相应条款。“
“改哪里?“
“最后一句。'王廷律令中无相应条款'——这一句太肯定。你查过王廷律令?“
“查过。联盟存有一份三年前的王廷律令抄本,里面没有'亵渎潮神'这个罪名。“
“三年前的。三年里王廷可能加了新条款。改成'据联盟现存律令抄本(三年前版本),未见相应条款'。把版本说清楚。“
青蘅看了他一眼,拿起炭笔改了。改完之后她把稿子重新抄了一遍,干净的,没有涂改痕迹。
“还有吗?“
“没了。“
“那发了。“
当天下午,八份抄好的通报交给联盟信使。四份留在桌上,等第二天赶集时立到集场入口的木板上。青蘅在每份通报的右上角写了日期和期数:“辨伪通报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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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的效果不好说。
五天后,各部落的反馈陆续传回来。反应不一。有的酋长说族人看了通报之后“安静了一些“——至少知道哪些是真的、哪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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