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管出去,我便在按赵坤的办法做事。他认定十七家店只顾自己,逐家吓住,供应网就会散。我要打掉的是这个判断,不是他门口的人。
我让阿木把七个人的名字写下来,每人先领当天工钱,再全部回家。阿木站着没动。顾北山从柜台取出陶老板的诊所收据,放到他面前,让他先把能算清的事算完。
那天晚上,黎真把十七家店过去四个星期五的账带到金鸥。我们算到天亮:十七家一个星期五的平均营业额是六万一千余元,扣除货物成本、车费和日结工钱,平均净利一万八千四百元。若关一夜,真正会立刻压到普通人身上的不是全部营业额,而是五千七百元工钱、四千一百元当天不能久放的食物,以及已经租出的车辆和演出定金两千三百元,合计一万二千一百元。
金鸥的应急金有两万三千八百元,是我为台风停业和供货涨价留下的。我提出用其中一万二千一百元支付所有当班工钱、买下易坏食物并承担定金,店主各自放弃一晚利润。食物不丢,送到工人家里和两处码头宿舍。若有仓库或车辆因此被砸,金鸥再以设备作抵押,先修再追责。
顾北山看完数字,问我准备关多久。我回答只关一个星期五,从傍晚六点到次日六点。超过一夜,赔付会失控,愿意一起关门的人也会后悔。我们要证明海皇宫不能脱离街上的人独自经营,不是把十七家店一起拖死。
第二天下午,我们把方案送到各家。没人被要求当场答应,黎真只留下同一张表:各店平均工钱、易坏货成本、预计补偿,以及关门起止时间。愿意参加的人在自己的那一栏签字,不愿意就照常开门,供货价和结算期都不会被取消。
最先反对的是小旅店老板孙茂。他说海皇宫与金鸥争份额,不能让住在自己店里的客人替我们付代价。孙茂坚持开门,也要求车行照常接送住客。我同意他的店不熄门灯,并从赔付表里划去他的名字。车行仍要履行已经约定的住客订单,只是不接海皇宫当夜临时增加的车辆。
孙茂问我:“明晚赵坤坐到桌上,你会不会记得我今天没签?”
我回答孙茂:“你欠的货款照七天结,新的货也照原价送。若条件变了,你拿今天这张空白栏来找我。”
冰仓老板则愿意停送,却要求赔掉全部营业额。黎真把过去四周的净利与当夜已排定订单分开,说明金鸥只补工钱和已发生的成本,不购买他本来可能赚到的利润。双方争了近一小时,冰仓老板最后自行承担利润损失,在表上注明只停十二小时。关灯并不是十七个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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