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先开口:“中郎将信中所言,可都作数?”
“句句作数。”张角说,“但张某也有几句话,想在盟誓前说清。”
“请讲。”
“第一,太平社与中山结盟,不为利用,而为共济。乱世之中,你我皆是求生之人,合则两利,分则两伤。”
张燕点头:“此言有理。”
“第二,盟约既立,当共同遵守。太平社会按时提供盐铁,也请渠帅约束部下,不得劫掠太平社商路,不得侵扰常山百姓。”
“可。”
“第三,”张角直视张燕,“若有一日,董卓败亡,朝廷另派大员主政冀州,你我当如何?”
张燕一怔,这个问题他没想过。
张角继续道:“张某以为,无论谁来主政,只要他行仁政,安百姓,太平社愿奉其为正朔。但若来者如董卓般暴虐,太平社必抗争到底。届时,希望渠帅能与我们并肩。”
这话说得坦荡,也埋下了长远的伏笔。张燕沉思良久,缓缓道:“中郎将看得远。好,若真有那一日,张燕愿与太平社共进退。”
“如此甚好。”张角从怀中取出一卷帛书,“这是盟约草案,请渠帅过目。”
张燕接过细看。盟约共七条:
一、太平社与中山军结为同盟,互不侵犯,互为犄角;
二、太平社每月供中山盐三百斤、铁百斤,中山以山货、药材相易;
三、双方共享情报,任何一方遭第三方攻击,另一方需出兵牵制;
四、建立联络机制,互派常驻使者;
五、共同安置流民,太平社出粮,中山出地;
六、中山军需逐步推行太平社军制,设监察官(由太平社派遣);
七、盟约有效期五年,期满可续。
条款公平,既给了中山急需的物资,也留了逐步整合的空间。张燕最在意的是第六条——“逐步推行”,说明太平社不急,给了他时间。
“监察官……有多大权?”张燕问。
“三权:一,监察军纪,禁止劫掠百姓;二,教授新式战法;三,记录功过,作为奖惩依据。”张角说,“但无指挥权,不干预渠帅用兵。”
这分寸拿捏得当。张燕点头:“可。但我也有个条件——监察官需我同意人选。”
“自然。”张角说,“张某举荐一人:石坚。渠帅与他打过交道,当知其为人。”
张燕想了想,石坚确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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