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本。没有诚信,再高的学术水平,再强的科研能力,也得不到别人的尊重,也走不远。前述的这些典型案例,犹如一面面镜子,深刻警示我们,任何对经费管理规定的漠视与逾越,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轻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职称晋升、项目申报;重则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断送自己的一生。”
“在这里,我希望每一位老师,都能把这些案例作为深刻的教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张磊的语气充满了期盼,“一是要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认真学习科研经费管理的各项规定,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守住底线,不碰红线;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心思和精力放在科研上,脚踏实地、潜心钻研,拿出真正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不辜负国家的信任和学校的培养;三是要自觉接受监督,无论是科研经费的申报、使用,还是报销,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主动接受科研管理处、财务处、纪委等部门的监督,不搞暗箱操作,不存侥幸心理。”
“同时,按学校党政办公会议精神,由学校财务处、审计处与科发院、科技转化中心四部门一起配合,会进一步出台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督的具体措施。”张磊继续说道,“在经费申报环节,我们会严格审核课题申报书,重点核查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杜绝虚假申报;在经费使用环节,我们会加强动态监管,定期对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在经费报销环节,我们会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对虚假发票、虚假合同一律不予报销,对违规报销行为严肃查处。我们也会加强与财务处、纪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筑牢科研经费管理的纪律防线。”
“另外,学校也会开展科研经费专项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学院、各课题组,对照通报中的案例,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主动整改、如实上报的,我们会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拒不整改,甚至继续违规套取科研经费的,我们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学术报告厅里,依旧一片安静,可每个人的内心,都受到了巨大的触动。那些原本神色闪烁、坐立不安的老师,此刻也低下了头,陷入了深深的反思。他们或许曾经也有过侥幸心理,或许曾经也有过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念头,可经过今天的警示教育,他们终于清醒地认识到,那些看似隐蔽的手段,那些看似微小的违规,最终都将暴露,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张磊看着台下的老师们,心中充满了希望:“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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