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比利。
全名比利·巴特森。
如果你在费城的寄养系统名单上查这个名字,大概会跳出一个比我本人还要长的记录。不是什麽光彩的记录,而是一长串被退货的历史。
没办法,这就是生活在费城辖区福西特街头的孤儿日常。
在那些寄养家庭里,我也许是因为把剩饭喂了流浪狗,也许只是因为我看电视的声音大了一点,或者是更简单的理由...
比如他们自己的孩子不喜欢我,然後我就被重新塞回了那个该死的福利院。
那时候,我觉得我的人生大概率也就是这样了,在街头混到成年,找个便利店打工,然後在某个寒冷的冬天冻死在公园的长椅上。
直到那一天。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周二,或者是周三?反正那天我很困,在那个总是散发着尿骚味和陈旧机油味的地铁上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世界变了。
一个大得离谱的石头洞穴,叫什麽永恒之岩。
还有一个老得好像一碰就会掉渣的巫师。
那个老头自称沙赞,说他找了几千年,终於找到了一个心灵纯净的人来继承他的衣钵。
当时我就在想...
这老头是不是老眼昏花了?我?心灵纯净?
拜托,我前天还在考虑要不要去偷那家热狗摊的香肠,上周为了躲避霸淩甚至还朝那个大个子的鞋子里吐了口水。
但也许是那天的灯光太暗,或者真的是他没时间再挑挑拣拣了。
总之,他给了我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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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赞!」
只要我喊出这个词。
那道哪怕是在大晴天也能把人吓一跳的闪电就会劈下来。
然後,我就不再是那个瘦弱、总是吃不饱饭的比利了。
我会变成一个有着一米九身高、浑身肌肉像石头一样硬、还能像鸟一样乱飞的...嗯,超级英雄?
据说那是我长大後的样子。
可但我照镜子的时候,总觉得那个肌肉男长得有点像隔壁健身房那个总是把蛋白质粉当饭吃的大叔。
不过虽然能飞,还能手搓闪电,但我还是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的。
我没有超人那麽高尚,也没有那个哥谭的蝙蝠侠那麽酷...
我只是个突然中了彩票大奖的穷小子,而且这彩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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