腥红色的梦魇。
又是这个该死的梦。
在那令人作呕的暗红之下,哈德逊河口原本属於自由女神的位置,如今被一尊巨大的金色雕像霸占。
一个摆着极度夸张、扭曲且姿势的男人,正用手指刺向苍穹...
而他自己则跪在泥泞里,脖子上拴着一条狗链。
链条绷得笔直,尽头攥在那个高居王座的金发男人掌心。
「哟,我亲爱的罗根叔叔。」
那个声音,轻浮且傲慢,带着一种逗弄宠物的语气,「今年的小麦产量,似乎不太尽如人意啊?」
「作为惩罚……把你剩下的那根爪子也拔了吧。」
「不……不!!!」
猛地从床上弹起,老狼的胸膛剧烈起伏。
「呼……呼……该死……」
他粗暴地抹了一把脸,胡茬紮手的刺痛感和掌心的湿冷,终於让他从那个窒息的幻象中抢回了一点活着的实感。
这里不是哈德逊河口。
这里是他的家。
或者说...他的牢笼...
用他死去挚友作为名字的洛克王国。
罗根翻身下床,虽然体内的自愈因子无时无刻都在工作,可他还是觉得自己的灵魂已经生锈了。
他走到窗前,拉开那条满是油污的窗帘。
外面是一望无际的金色麦田。
在旁人眼里,这或许美得像梵谷的油画。
但在罗根眼中,这漫山遍野的金色,每一株都在随着风扭动,像极了迪奥那混蛋招摇的金发,看得他胃里一阵痉挛,翻江倒海地想吐。
「新的一天来了。事已至此。先吃饭吧。」
「老狼。」他自嘲地嘟囔了一句。
走到厨房,这是他这栋破木屋里唯一还算整洁的地方。
随手拿起某个混蛋颁发给他的奖盃,一个印着『Best Farmer(最佳农夫)』字样的搪瓷杯。
他倒了一杯昨晚剩下的冷掉燕麦粥...
这种糊状物就像他现在的日子,没滋没味,黏糊糊地甩不掉。
接着,是早餐的重头戏。
一根有些发霉的萨拉米香肠。
罗根没有去找刀。
他只是伸出布满老年斑的右手,浑浊的肌肉线条微微紧绷。
锵!
三根艾德曼合金钢爪从他指缝间弹出。
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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