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祥道心里怦怦直跳,他看着面前云淡风轻的房俊,感慨道:“太尉敢为天下先,下官钦佩不已,但太尉可曾想过如此改革所能遭受之抵触?必将天下震荡啊!”
换言之,这就是在作死。
……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固然是《礼记》中言,是后世应当遵循之“礼制”,但其实从未落实,其本意乃“《刑书》不上大夫”,《刑书》仅规范庶民刑罚,贵族量刑依据《八议》不公开执行。
简而言之,大夫、贵族非不“刑”,而是其“刑”与庶民之“刑”有本质之区别。
区别在哪儿呢?
庶民犯罪,则依照《刑书》而定罪,条例严明、执行严谨,无枉无纵。
贵族、大夫犯罪,则私下由《八议》而定,甚至由“上意”一言而决,并无准则遵循。
真正意义上提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是商鞅。
传统礼教观念认为礼与刑分立,对于经过教化的士大夫、贵族,在平时就需要用礼仪多加约束,而在犯法时需保留其尊严,使用不那么鄙陋的刑罚;而对于未教化的百姓,在平时无需注意太多的礼节,而在其犯法时需要严格遵守刑罚标准。
而商鞅提出的法制理念则认为礼刑合并,共施一法。
同是国人,何分上下?
所以这是贵族、大夫绝难接受的,商鞅变法之失败几乎注定。
自此以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便成为传说,及至“家天下”之传承,愈发被扫入尘埃。
究其根本之原因,便在于一旦所有国人皆要尊奉同一套律法,“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则君王之权威势必大打折扣,既然任何人都要依照律法行事,有所触犯便要遵从律法之规定予以处罚,又有何人将君王高高举起、奉若神明呢?
同样道理,我只需依法依规并无触犯律法之处,即便是君王又奈我何?
故而,房俊意欲对御史台进行改革,使得司法体系独立于皇权之外,所要面临的抵触、反抗不仅仅在于高高在上的皇权,更在于所有“刑不上大夫”所囊括的宗室、勋贵、官员……
商鞅的下场是什么呢?
车裂……
即便房俊如今权倾朝野、贵为太尉,可能够承担普天之下所有皇室、勋贵、官员之反噬吗?
房俊面色平淡,喝一口茶水,道:“时代是在不断发展的,犹如长河滚滚滔滔、莫可抵御。夏启承袭其父之王位废黜‘禅让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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