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处分,一般不会怎么样。
但那是一般情况下,如果涉及到了利益输送,就是二般情况了。
就像是周云当初说的那样,就算是一个不懂法的人,看了那份卷宗也不会认为李大友是故意杀人,你说他是防卫过当都没问题的。
他开着自己的店,生活过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去杀人,他只是被对方群殴之下没办法的反击。
那既然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为什么检察官没看出来呢,为什么检察官会认为这是故意杀人呢。
虽然最后案子是法院判的,但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是非常重要的参考因素。
所以现在,老王其实心里很慌,自从知道这个情况后,这段时间他一直很慌。
他刚刚说的那些话其实是在安慰自己,不过周云都已经走了,肯定没事了。
而且经常发生的追责中,一般都是对公安机关和法院进行追责的。
这其实也是正常情况,公安机关经常被人忽略但其实对普通人影响特别大的权利,就是初侦权。
换句话说,一个案子是不是刑案,首先公安机关说了算。
就像是之前的案例,瞒着不给做伤情鉴定,普通人又不懂这些弯弯绕,就被绕进去了。
现实中也是这样的情况,前不久刚刚判下来的一个案子就是这样。
17年的事,找了负责的所长,也是不给做伤情鉴定,引导双方调解。
六年后,也就是23年,被害人去做伤情鉴定,重伤二级,于是当时的一帮人都被查了,当时负责的所长,以及具体经手的两个民警,都被判刑。
所以这其实是很要命的问题,对公安机关查得很严。
法院也是一样,你可是最后敲锤的,你给人判错了,自然要担责。
而在中间的检察院就不一样了,一方面掌握着批捕这样的大权,另一方面又掌握着起诉和量刑建议权,但起诉错了可以撤回。
更不用说检察院还有法律监督权,可以监督另外两家,这就形成了现在的局面。
为什么两反要转隶,这个稍微思考一下都能明白。
比如一个家庭,你妈管钱管的特别好,那会直接把她管钱的权利给你爸吗?
什么情况下才会给,管的不好才会把这权利给出去对不对。
扯远了,现在对于老王来说还是没那么慌了,敢出来和大家插科打诨了。
然而他并不知道,法院的已经被留置了,而且留置后没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