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道理,其实周云现在的行为纯粹就是典型的讼棍做派,说的通俗一点那就是胡搅蛮缠。
只不过,现在他把胡搅蛮缠用在了对付某些人身上了,而且检察院的那位董检察官现在已经成了他的逗哏。
之前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已经表态了,认为李大友挥砍的行为是连贯行为,是正当防卫。
说人话就是,每一刀都是正当防卫,只是说的有点笼统而已,这也是之前周云的观点。
但是,周云现在偏偏要把这具体的每一刀认定都给分割开来,对于案件其实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对于当年那位法官来说就不一样了,影响很大。
这样把判决书掰开揉碎来看,就能清楚地看出来,当初到底是哪里判错了,以及究竟是故意还是不小心判错的。
有了这个细节认定,后面再举报还是干嘛就容易多了。
如果是一个普通律师,那绝对都没有机会来说这些话的,但偏偏周云现在的情况特殊,而且这位马上要退休的检察官也像是吃了药一样帮着说话,这就让审判长都没法制止。
只能任由他们在那里说。
而周云的话音落下,一边的董检察官马上开口道:“如果按照之前判决书的认定,那确实应当认定当时那一刀是故意杀人性质的。”
这个很好理解,因为当时的判决书认定为故意杀人,而法医鉴定报告中,那一刀是致命伤,所以就可以推出那一刀是故意杀人性质的。
基本上就算不懂法的人也看了都能明白这个意思。
周云继续道:“但是李大友是在什么情况下进行挥砍的呢?首先,他知道对面的田万军是黑恶势力,而且喝了酒,打起来下手特别狠,所以他很害怕。”
“第二,对方人多势众,一群人围着他打,他最开始的反应是逃跑。但是慌不择路之下,跑到后厨,没地方可走了,没办法,所以只能拿起厨师的刀进行反击。”
“而同样,法医鉴定报告可以看出,后面的那些挥砍其实都不致命。”
董检察官再次开口道:“所以我们可以推出一个结论,李大友的第一刀虽然是致命的,但是在他挥出第一刀的时候,刚好是对方一群人对他进行暴力袭击的时候。”
“就算以当年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来看,这一刀也应该是很典型的正当防卫,而不应该是故意杀人。”
对不对?非常的典型,对方正在袭击的时候进行反击,而且是建立在知道对方是黑恶势力,知道对方喝了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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