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到现在才说工资的问题,就是要让徐建新肉痛,同时也给其他的一众人立一个反面的教材。
要走,得要受到损失。
嘴里说着花山饭店不是监狱,只能进不能出,但实际上想要出去,还真的没有那么容易出去。
想进就进,想出就出,那不成了公交车吗?
驭人,红枣要给,大棒同样也要给。
大棒不一定要敲在每一个员工身上,只要敲在一个身上,杀鸡儆猴,给其他人警告就行了。
“为什么不给工资,陈总,你这就不地道了,这不是哄人吗?我一开始就找你要1月份的工资,结果你一直拖到现在,现在又说不给了,这不是赖账吗?干一天的活给一天的钱,这么大的一家饭店,你这么大的一个老总,而且还这么有名气,要赖我的辛苦钱?走到哪都是没有道理的。”徐建新声音更大了几分。
1月份干了这么些天,虽说没有满,但这些天的工钱也能买不少肉,买不少米,买衣服。
这都是自己辛苦赚的钱。
徐建新不愿意就这么放弃。
“你当初来工作,咱们是签了合同的,合同里面有规定,如果要辞工,得要至少提前一个月打招呼,否则的话,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是不给的。”陈浩说道。
“我不会拖欠任何人的工资,但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按规矩办事,你做的不符合规矩。”
合同虽然是手写的,但上头一些比较紧要的规定也都写了进去。
当然,合同本来就是陈浩拟的,各种规定肯定是更偏向于他。
他不差徐建新1月份的工钱。
人工之类的成本,也都是算在花山饭店的成本里头,刨去了成本后,利润再进行分配,而且即便真要让陈浩自己私人出,这只不过是牙齿缝里的钱。
甚至于说连牙齿缝里面的钱都不算,只不过是一头牛身上的一根汗毛罢了。
但徐建新的这股风气不能惯着,这个钱不能给他。
得要扣掉。
想要走人没有问题,得要是自己淘汰掉,是自己主动不要,自己想走也没有问题,得要提前打招呼,不提前打招呼,马上就要走,还是被别人挖走,想要走的顺畅,怎么可能?
为人不能刻薄,但也不能做老好人。
刻薄了,人心里有怨气,老好人的话,谁都想要踩一脚。
“陈总,你这是公报私仇,当初签合同,让我过来工作的时候,可没说干了活不给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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