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医药巨头联盟代表团在南都省城的酒店已经住了好几天。
“他疯了!”汤普森第一个开口,“完全掌控核心技术?公开所有定价数据?这完全违背了商业逻辑!”
“但他说的是事实。”佐藤健一平静地说,“如果我们不合作,确实可能被排除在下一代治疗体系之外。”
“我们可以联合开发替代技术来应对。”另一个代表提议。
“需要多久?五年?十年?”一家欧洲制药公司的代表伊莎贝尔·莫罗博士摇头,“我仔细研究过杨平的论文,他们的技术路线与我们完全不同,是真正的创新,短时间内复制几乎不可能。”
施耐德揉着太阳穴:“关键问题在于我们是否真的需要维持联合阵线?黄佳才说得对,普惠框架下我们实际上是在竞争成为合作伙伴,而不是联合控制。如果我们六家继续捆绑,他可能会选择与其他中小型公司合作,那样我们的损失更大,不管怎么样,这一块未来的市场,我们必须拿下入场券。”
“所以你的建议是……各自谈判?”杜邦问。
“至少要保持灵活性。”施耐德说,“我们可以达成一个君子协议:在核心条款上保持协调,比如定价下限、区域划分,但具体合作方式可以各显神通。”
“我同意。”佐藤立即表态,“我们愿意在工艺优化和亚洲生产方面提供更有竞争力的方案。”
“但这样我们就会互相竞价,最终渔翁得利的是锐行。”汤普森反对。
“或者我们继续联合施压,”莫罗博士提议,“但目标调整:不是控制技术,而是争取更有利的授权条款。比如延长授权期限、降低授权费用、在决策机制中拥有更多话语权。”
最终,六巨头达成了一份内部备忘录:对外保持“协商一致”的形象,但在实际操作中,允许各公司根据自身优势,与锐行进行差异化谈判。同时,他们将联合向锐行施压,要求对普惠框架的某些条款进行“合理调整”。
谈判再次开启。
“黄先生,”施耐德代表发言,“经过讨论,我们愿意在普惠框架下探讨合作。但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第一,授权期限应该不少于15年;第二,合作伙伴在所在区域应享有一定的市场保护期;第三,定价机制需要更多的灵活性,特别是针对不同医疗体系的国家;第四,我们希望建立一个联合指导委员会,合作伙伴在其中拥有实质性的建议权。”
黄佳才听完,微微点头:“这些问题我们可以讨论,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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