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有进取心,公司发展会更快一些,但是老李就是属于那种比较守成的董事长,所以说在这样的情况下,老李在某种极端条件下,一旦让自己媳妇拿到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老李就真的会直接被赶出董事会,能够保留他的股份就已经算是不错了,所以说在这个问题上面,叶总你说的那么绝对,会不会是你想错了呢?”
反正大老王看来,一个上市公司如果说董事长没有占百分之五十一以上的股份,那么这个时候真的有可能被赶出公司,这种事情发生的不是一次两次了,所以大老王还是比较坚持自己的看法。
但是这个时候叶明毫不犹豫地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我说不可能,那肯定就是不可能,因为这个事情我是参与的,对不对?我是参与到其中的,可以说从一开始这个事情我就参与了,从头到尾我都参与整个事件,老李一开始就来找我了,而且给的是一笔让我无法拒绝的价格,让我帮他出主意。你说老李就那么有诚意了,我能不给他出主意吗?
他说自己的媳妇要求,两个人各给儿子一些股份,这样儿子生活有点保证。我直接就告诉老李,这是你媳妇要求拿到更多股份的计谋,说什么给儿子,老李的儿子还没有长大成人,不可能持有股份,也不可能进行表决,归根结底,这些股份要交给老李儿子的监护人,要么就是老李,要么就是老李媳妇,两个人其中一个代为持有,哪怕这些股份都给儿子名下了,那么这个时候也是他们两口子其中一个持有,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我就告诉老李,这就是你媳妇明摆着算计老李的地方,那么你要说父母给儿子一些股份,咱们华夏国内来讲,法理之外还有人情,就是真的给一点好像也行。我就告诉老李,如果说老李媳妇一定要给的话,那么我建议老李就每个人给百分之四,就是说老李给百分之四给他儿子,老李媳妇也给百分之四给他儿子,那么这种情况下他儿子就有百分之八的股份。然后呢,老李就问,他媳妇如果这么做,他媳妇就有可能拿到这百分之八了啊。
我就告诉老李,你让你媳妇和你儿子写一个承诺书,签一个合同,就是说这百分之八的股份,让老李你自己永久性代为持有,你儿子虽然拥有这些股份,但是只拥有这些股份每年的分红权,这些股份的持有权、投票权什么的,永久性归属老李所有。只要是你媳妇和你儿子敢签这样一个合同,那么这个时候给你儿子股份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我就说了,反正你们两口子对不对?干那么多活,赚那么多钱,创立这个公司,到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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