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着她吃完的薯片空袋子、饮料空瓶子,还有扔得乱七八糟的沙发抱枕。
林母甩着毯子叠放着,瞪了一眼她「林凌,你是不是觉得自己还有理了?」
「今天就给我搬回家住,就不该答应让你搬出来自己住,你看看你这个公寓,那是人住的,简直就是猪窝」林母。
「你爹地就是太宠你了,惯得你半点女孩子的样子都没有,成天窝在床上,看电视」林母。
「门都不出,把自己搞成个宅女。」林母。
林凌洗漱好,趿拉着拖鞋走出来「谁说我不出门了,我昨天就是出门,逛了一天,今天才睡到这个点的。」
「用筷子吃!」林母一巴掌打下去那只准备拿肉的手,丝毫不留情,一巴掌下去,红了点。
疼得林凌飞快地收回手,抱着红了一点的手背,幽怨地看着林母「疼!妈咪!」
「疼就对了,不长记性!」林母。
「跟你说过,女孩子家家要注意言行举止,我不要求你像个大家闺秀,但你至少被给我这吊儿郎当,没个女孩子样!」林母点着她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林凌无声地拉
开椅子坐下来,来来来,又开始了!
「坐好点!」林母给她装了碗汤放到她面前去,看着她自然地脱了鞋子,双脚盘腿放上椅子上坐着,用力地把碗搁下来,又是一个敲头记。
林凌怒了「妈咪!」这是在自个家吃饭,怎么舒服怎么来,端端正正坐着得多累。
「你妈我没聋,不用叫那么大声!」眼神点着她未放下来的腿,意有所指。
林凌气哼哼地把脚放下来,然后你框框拉拉地移动着椅子,双脚并放着,腰背挺直地坐着椅子的三分之一,双手还合放,规规矩矩地放在腿上,然后抬眸微笑地看着她。
「凌秋女士这样可以吗?」林凌。
凌秋女士林母看着她正儿八经的模样,刮了一眼,点了点头「还行,吃饭吧」
指望她一夕成为大家闺秀,名媛之秀,这辈子都是不可能的咯,但有个女孩子还是有望的。
得到凌秋女士的指令,林凌无语地小幅度地剁了一下脚,然后拿起勺子喝了一口汤,好喝,是她喜欢喝的鸡汤,她嫌弃一口一口喝,太慢了,正好她渴了。
双手捧起碗,直接咕噜咕噜地喝了起来,刚还颇为满意的凌秋女士一看她的架势,不得了了。
「你...给我放下来,用勺子喝」着急地伸着手晃着,让她放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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