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芙宁神色淡淡,转身走到桌边。
木桌上搁着一只竹篮,篮子里铺着一层软软的棉絮,棉絮上卧着一只金丝蚕虫,通体金黄,半透明,像一颗被日光融化的琥珀。
她曾在一本残破蛊书里见过这种虫,它叫金丝蚕,以百草为食,以毒物为引,不通人性,却对气味有着近乎偏执的记忆力。
书中的原话是“能辨千人气息,万里不差”,原本她还不信,直到那个老道士用这只小金蚕找到了她。
老道已死,这个宝贝自然就是她的了。但书里说,要想金丝蚕重新认主,必须清空他对上一任主人留下的气味记忆,是以半个月间,她每日都会来给金丝蚕喂药。
卫芙宁从袖中摸出一颗药丸,丢进竹篮。
金丝蚕原本在竹篮睡觉,闻见药香立马睁开了眼睛,触角在空气中探了探,打着滚扑向药丸。
看得出来,它很喜欢这个味道。
“看好家。”卫芙宁的口气像在吩咐一个老仆。
金丝蚕虫抬起头,触角朝她的方向晃了晃,像是在点头,然后低下头,继续抱着药丸啃。
卫芙宁换上男装,披着蓑衣推门而出,雨还在下,街上行人不多,大多行色匆匆,没人留意她。
季无忧骨头硬,短时间内只怕不会松口,她不能干等,必须做两手准备。
云想阁里定然有陶五娘的衣物,不如试试金丝蚕的本事。
东市距离槐树巷不过两条街的距离,卫芙宁脚程快,不到一刻钟便到了云想阁。
但令人意外的是,云想阁的白绸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撤下了,门板卸下来了,整整齐齐地码在墙边,露出里头黑黢黢的铺面。
几个伙计进进出出,抬着木桶、扛着扫帚,正在洒扫清洗,像是在准备重新开张。
门口聚着一小群看热闹的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铺子里头,一个穿靛蓝褙子的妇人正指挥着伙计搬货,声音又脆又亮,中气十足。
卫芙宁站在人群外面,目光逡巡了一圈,见孙三也在其中,稍稍思定,上前招呼,“孙掌柜。”
孙三见是卫芙宁,脸上扬起热络的笑,“卫小哥,你怎么在这?今日没有当差?”
“原本是听主人差遣来买胭脂水粉的,不想云想阁都换铺面了,掌柜,你知道陶掌柜她们搬哪去了吗?府上贵人指名要她家的胭脂。”
孙三脸色微变,拉着卫芙宁往角落走,小声道:“小郎还是换一家吧,这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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