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恰到好处的疏离。
“大叔,您认识我吗?”她问,声音像玉珠落盘。
大叔?
他茫然低头。
月华绫衣衫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灰扑扑、洗得发硬的粗布裤,裤脚甚至溅上了泥点。他伸出手——一双骨节粗大、皮肤粗糙的手。掌心横着厚厚的茧,虎口处还有一道新鲜的裂口,微微渗着血丝。这双手,曾经抚琴、握卷、提笔写下风流诗句,如今,只能为生计操劳。
再抬头,亭台水榭、接天莲叶,像被一只大手凭空抹去。
眼前是一个的小院。简陋的篱笆,晾衣绳上挂着两件半旧的灰布衣裳,在微湿的风里轻轻晃动。低矮的屋檐下,一扇薄木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
她走了出来。
还是那张脸,可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婴儿肥不见了,下巴尖了些。身上是洗得发白、甚至有些磨损的蓝布裙,袖口高高挽起,露出两截伶仃的小臂。
她手里端着个碗,
“回来了?”她的声音还是清脆的,却少了那份不谙世事的娇脆,多了点温软的、居家的气息,“阿景,快洗手,饭快好了。”
她转身进屋,背影单薄,他像被无形的线牵着,跟了进去。
屋里很暗。唯一的小窗糊着厚厚的纸,透进有限的天光。家具少得可怜:一张方桌,三条长凳,其中一条腿垫了石头,一个掉了漆的柜子,墙角堆着些杂物。
桌上已摆好碗筷。简单的饭菜放在粗陶碗里。
“今儿去交绣活,”她边盛饭边说,眼睛亮了一些,像偷藏了糖的孩子,“王掌柜说,我绣的那对鸳鸯枕套,东街绸缎庄的老板娘看上了,多给了十个铜板呢。”
她顿了顿,声音压得更低,却掩不住一丝雀跃:“王掌柜还说……东街有户人家嫁闺女,排场大,想让我帮着绣嫁衣上的凤凰。定金……能给三钱银子!!!”
嫁衣。
这两个字像两根冰冷的针,猝然扎进他耳膜。
无媒无聘,背弃宗族。
她跟着他出来,用的是粗陶碗,穿的是粗布衣。到死,她都没能穿上一身正经的红衣。当时他的钱只能给她买一个简单的红色盖头。
他曾许诺的凤冠霞帔,十里红妆,都成了扎在心头、日日夜夜渗血的倒刺。
他又看见她搁在桌沿的手。原本十指纤纤,染着鲜红蔻丹的手,如今指甲剪得秃秃的,指腹和虎口布满细密的针眼和茧子。左手腕上空荡荡的——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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