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却始终保持着十米的距离,不近,不远。
陆朝朝似有所觉,猛地停下脚步,回头望去——
巷子深处空无一人,只有风吹起一张废报纸,打着旋儿落在她脚边。
她松了口气,自嘲地笑了笑。
沈聿珩那样的人,怎么会出现在这种破旧的地方?
他该在鎏金会所的顶层,端着酒杯,俯瞰这座城市的繁华。
她转身继续走,却没看见,身后的阴影里,男人推开车门,长腿迈出,一步步跟在她身后。
他的影子,终于和她的,重叠在了一起。
就在她伸手去招揽出租车的瞬间,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从身后探出,猛地扣住她的手腕!
冰凉的触感激得陆朝朝浑身一颤,熟悉的雪松香混杂着酒气,铺天盖地地将她笼罩。
“怎么?”
低沉的嗓音贴着她耳畔响起,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嘲弄,“跪完又要跑路?陆朝朝,你这招用了六年,不腻么?”
陆朝朝僵在原地,浑身的血液在这瞬间凝固。
“我不记得陆朝朝是个怂包吧?”见陆朝朝僵在原地不敢动,沈聿珩松开手,倒退着步子站在她跟前,深邃的双眼肆无忌惮地将她从头到脚扫视一遍。
六年不见,她似乎没怎么变。
昏黄路灯下,她微微仰着头,脖颈线条绷得极紧,像一只受惊却强装镇定的天鹅。
沈聿珩的目光掠过她泛红的眼尾——那是她惯有的反应,每次紧张或委屈时,这里总会先出卖她。
他记得六年前最后一次见她,她也是这样仰着头,眼泪却倔强地不肯掉下来。
那时她的皮肤也像现在这样,在冷风里透出一种易碎的瓷白,仿佛轻轻一碰就会留下痕迹。
可终究是变了。
从前她看他时,眼底总有藏不住的欢喜,如今却只剩下慌乱和……抗拒。
沈聿珩指腹摩挲着她腕间细腻的肌肤,力道不轻不重,却足以让她动弹不得。
“陆朝朝,”他声音低哑,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嘲弄,“六年了,你倒是学会了下跪求人。”
“我……我只是陪薇薇去跪她男朋友,我不知道你在。”陆朝朝强压下翻涌的情绪,嘴角咧开一个夸张的弧度,甚至故意露出两颗小虎牙,笑得没心没肺:
“沈同学,六年不见,你口味变重了啊?喜欢看人跪着说话?”
她甚至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像哥们儿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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