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签约,不用操心运营、宣传、商务这些杂事。
有专业团队保驾护航,资源倾斜,曝光率暴涨,情绪值收割更快。
这些是好处,当然还有坏处。
资本都是逐利的。
给你的越多,他要的就越多。
签约后,苏晨创作的歌曲,虽然词曲版权在自己手中,但是录音版权归公司所有。
还有表演者权与邻接权失控的风险。
授权范围、收益分配、解约限制、艺名商标等其它风险。
光是这些,就让人头大。
更别说自由度受限,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不能影响自己的商业价值,让公司受损失。
还要配合公司的各种宣发,累得跟狗一样。
苏晨想了想,摇了摇头。
他不是夏清浅,没有那么想当明星。
也不喜欢跟人应酬,抛头露面。
他还有《诛仙》要写,还有无数地球文化等着搬运。
被一家公司绑死,太不划算。
第二个选择,就是成立自己的个人工作室,独立运营。
这是一条更自由的路。
用这笔钱租个像样的办公室,招几个人,自己做老板。
音乐版权握在自己手里,想跟谁合作就跟谁合作,想写什么歌就写什么歌。
绝对的自由,绝对的自主权。
版权收益全归自己,分成比例100%。
可以去涉足更多项目,比如综艺,影视。
但这样的话,所有事都要自己操心,累。
没有大公司资源,起步艰难。
会很累,很辛苦。
不符合他躺平的愿望。
第三条路,退居幕后。
用地球这个马甲写书,用苏晨这个身份搞创作。
他已经通过这几首歌,打响了自己创作天才的名号。
一旦他表露出做自由创作者的意图。
想必会有很多合作者找上门。
他想卖给谁,就卖给谁。
至于当明星,遇到合适的节目,就去参加。
没有,就在家躺着收钱。
苏晨摸着下巴。
这个好像最符合他的期望。
就是有些缺乏野心。
收获情绪共鸣值的速度,也是最慢的那种。
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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