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司法纠错典型案例。而本案判决,将已被无罪撤销的前科作为加重处罚依据,于法无效,于理荒谬,是对司法纠错结论的公然践踏。”
“第四,舆论绑架司法。判决明文将‘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作为从重理由,而所谓舆论,是资本与商业化道场操控水军定向带节奏制造的假象。司法可以回应民意,但绝不能被人造舆论绑架,更不能成为权力清除异己的工具,这是对法治底线的公然突破。”
“第五,权力干预痕迹确凿。联合调查组快速进驻、证据链条定向拼凑、量刑顶格裁判、拆违同步执行、舆论全程配合,整套流程高度协同,目标只有一个——用完全合法的程序,将不肯向资本低头、不肯违背修行初心的全俊熙,彻底打入深渊。”
每一句剖析,都精准戳破这桩“合法冤案”的伪装;每一条论证,都牢牢扎在司法不公的要害之上。罗翔的语气依旧理性,可眼底那层克制到极致的愤怒,已然难以掩藏。
“二十年前,我在法庭上拼尽一切,揭穿了构陷全俊熙的完整链条,救他于冤狱之中,让徇私枉法者悉数伏法。我以为那是正义的终点,没想到,二十年后,同一群利益势力,换了更隐蔽、更‘文明’、更无法辩驳的方式,再次把一个改过自新、守心向善的人,送上二十年冤狱之路。”
“这不是司法裁判,这是借法杀人。他们利用法律的威严,行构陷之实;披着程序正义的外衣,做践踏正义的恶行;手握公权与资源,摧毁坚守底线的普通人。他们玷污的不是全俊熙的清白,是法律的尊严,是司法的公信力,是这个社会最不能动摇的公平底线。”
罗翔的声音微微提高,理性与愤怒在他身上形成极具力量的碰撞。他从业一生,始终信奉“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始终坚信法律是弱者最后的盾牌,可眼前这桩案子,让他看到了法治被扭曲、被利用、被玷污的最丑陋模样。
他深吸一口气,迅速收回情绪,重新回归最冷静、最专业的状态,眼神坚定如铁:“张悍,你回去转告全俊熙,当年我能为他洗清十年冤狱,让诬告者与贪腐者锒铛入狱,今天,我依然能做到。”
“此案我正式受理。他们用程序构陷,我就用程序推翻;他们用伪造证据定罪,我就用原始证据破局;他们用司法权力掩恶,我就用法理锋芒昭雪。我会立刻向高院申请调阅全部卷宗,启动再审申诉程序,重新核查土地定性、生态鉴定、庭审笔录、量刑依据,找到所有被刻意隐藏、篡改、忽略的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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