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
宋启明的手机响了。
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陌生号码,但归属地是滨海。
他接起来。
“喂?”
那边传来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客气,但带着公事公办的语气。
“宋启明吗?公安局的,姓秦,那天晚上给你做笔录的那个。”
宋启明想起来了。
“秦警官。”
“对。”秦警官顿了顿,“那天的事,有后续了。”
宋启明没有说话。
秦警官说:“那几个混混,伤得确实不轻。现在人还在医院躺着。他们的家属找到局里,说要追究到底。”
他顿了顿。
“按规矩,这属于民事纠纷。军队那边不能插手,只能我们这边处理。”
宋启明说:“我明白。”
秦警官沉默了一下。
“他们那边开了价。医药费加营养费,总共要八万。”
宋启明的眉毛动了一下。
八万。
他想起那天晚上那几个人被打趴下的样子——两个肋骨骨折,一个膝盖骨裂,两个手臂脱臼,一个鼻梁骨折加脑震荡,还有一个被打掉三颗牙。
八万,不算多。
但问题是——他们是来打人的那一方。
“可以谈吗?”宋启明问。
秦警官说:“可以。我们这边跟他们也沟通过。你的情况属于正当防卫,但防卫过当的嫌疑跑不掉。真要打官司,你未必输,但拖的时间长,麻烦也多。”
他顿了顿。
“我的建议是,能和解就和解。他们那边也知道自己理亏,要价可以往下压一压。”
宋启明沉默了几秒。
“我考虑一下。”
挂了电话。
他坐在宿舍里,看着窗外的梧桐树。
三天了。那天的场景还在脑子里转。
苏晴被堵在洗手间门口时惊恐的眼神。
那群混混冲过来时手里的棍棒。
他自己动手时,那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像回到了战场上,每一拳、每一脚都是为了活下去。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这只手打伤过很多人。在刚果,在阿富汗,在那些他不想回忆的地方。
但那些人都是敌人。
这些混混,不是敌人,是人渣。
他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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