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哒。
柜门弹开。
里面没有日记,只有一个铁盒,大小像鞋盒,表面锈蚀严重。林觉打开铁盒。
首先看到的是一叠照片。最上面一张是王志刚年轻时的照片,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站在一栋写字楼前,笑容自信。背面用钢笔写着:“2009年4月,升职财务主管。”
下面的照片开始变化:王志刚在法庭上,脸色灰败;王志刚穿着囚服,号码是137;王志刚在监狱医务室,脸上有淤青;王志刚出狱那天,站在监狱门口,眼神空洞……
照片下面,是一本厚厚的笔记本。黑色封面,边角磨损,纸张发黄。
林觉翻开。
第一页写着:“我的罪与罚”,日期是2015年3月11日——王志刚入狱前一天。
他快速翻阅。前半本是详细的账目记录,每一笔被挪用的资金,每一份伪造的报表,每一次收受贿赂。字迹工整,条理清晰,像个真正的会计在记录。
但从第137页开始,字迹变了。变得潦草,用力,几乎划破纸张。内容也从账目变成了……控诉。
“2015年6月7日:李崇明答应救我,但今天律师说他不接电话。背叛。”
“2015年9月11日:狱警张收了我最后五千块,答应照顾我。今天他当众殴打我。背叛。”
“2016年1月23日:妻子来信,说等不了,离婚。背叛。”
“2017年11月11日:三年了。我该恨谁?恨李崇明?恨张维明?恨妻子?恨自己?恨所有人。”
越往后,字迹越疯狂,页边画满了扭曲的人脸、燃烧的房子、碎裂的镜子。有些页面上有暗褐色的斑点,像是干涸的血迹。
最后一页,只有一行字,用红笔写就,力透纸背:
“愤怒不是情绪,是真理。世界是错的,我是对的。如果我不能纠正世界,那我就毁灭它。或者,让世界毁灭我。”
日期:2023年11月11日。
陈谨接受记忆治疗的日子,也是苏离刻下代码的日子。
林觉合上日记。纸页里夹着什么东西,硬硬的。他翻开,发现是一把小小的、银色的钥匙,和生锈的钥匙完全不同,精致得像工艺品。
钥匙上刻着一个词:IRA(拉丁语的“愤怒”)。
第三把钥匙。
林觉拿起它,钥匙在手机光线下泛着冷光。他能感觉到钥匙里蕴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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