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可以承诺你郑家,这司长,至少由你郑家执掌三代。你们郑家自己内部商量,选出谁来当这个司长。孤管不着,吏部更管不着。各个港口的分关税监,由这司长全权负责选派任用,不用经过科举。”
“只要是精通海贸商务的,又忠心任事,操守清廉的,可以白身破格提拔任用。”
郑森非常满意这样的制度安排,让郑家执掌三代,就是一百年了,现在本来就是在画空头大饼,说什么世袭罔替,也没有任何意义。
卫明这样说,反而更显得靠谱。而且很明显,卫明的意思是,这个海关是独立于大明整个官僚系统之外的,人事任命郑家自己说了算,不受内阁六部掣肘。这是极为优厚的条件。
郑森再问:“殿下,那这海关的关税如何征收?收入之后怎样分配呢?”
这是个关键的问题。掌握人事任免的权力是保障利益的根本。但是最终还是要看利益分配的。
卫明点点头:“这’大明皇家海关‘既然戴着皇家两个字,这海关的收入,三成上交内府,七成海关自己留用,码头修缮,舰船建造维护,海关官员的俸禄,兵丁水手的饷银,都要从这里出。”
“你郑家的舰队,一分为二,水师战船纳入海关缉私局,从此不再是你郑家私人的舰队,而变成我大明皇家水师,是日后发展大明皇家海军的基础。除此之外的商船,则建成数支商队,隶属皇家四海海行。”
郑森听到又冒出来一个皇家四海商行,疑惑:“殿下。这皇家四海商行又是什么?”
卫明解释说:“孤并不是只想和你郑家做一锤子买卖。而是想和郑家长期搭伙做生意。就如民间‘合本共作’,郑家以商船队入股,皇家则以特许状、关税抵押等形式入股,同样,内府占三成股子,你郑家占七成。年底按股份比例分润。”
“如果日后你郑家嫌股份多了,也可以拆分一部分股份,卖于民间其他商人,当然,皇家有优先收购的权力。日后开拓出的优质商路,我们这皇家四海商行,就拥有独家经营权,不许其他人染指。南洋香料、倭国金银、天竺棉布,尽为公司利薮!”
“更授这皇家四海商行自组武装舰队之权,执剑行商,遇有西夷挑衅、土酋劫掠,无需奏报,即可自行解决!如果遇到桀骜顽抗的,可奏报朝廷发大明皇家海军征讨荡平。如此,郑家岁入非但不损,反可以皇家之名,驾巨舰扬波万里,鲸吞海疆之利!”
这番杀气腾腾的话,让郑森听得热血澎湃,以国家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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