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学,闺女能一边上班一边带了,就离开了她家,自己找了一个做保姆的活儿,是住家保姆,这样既不用租房子,又能有一份不错的 收入。
马阿姨此时正说呢,“她现在的东家可好了,自己吃不了了补品也给我妹妹,衣服都是给买新的,从来不给旧的。我说呀,她这步是走对了,当时我娘家嫂子劝她再找个老伴,她坚决不肯,你们说,她是不是选对了。”
老太太们一下子就有了话题,纷纷应和,说比找老伴强,找个老伴,人家家里肯定也有孩子,帮人家干活,伺候老的小的,能伺候出好儿来?再说人家的钱有给你吗,顶多是跟着吃喝,给个零花钱,万一老伴儿先走了,自己的生活还是问题,这样多好。
马阿姨说:“我也是这么想的,她挣得可不少,一个月七千多呢!”
人们都瞪大了眼睛,真的?这也太多了,连陈秀芳也动了心,跟她的工资差不多,自己上班一个月也是七千多,回家不也得干保姆的活儿嘛,做饭、洗衣服、收拾房间她哪样不行,而且她还有个强项,那就是会辅导功课,这可不是所有保姆都能干的。
经过一番考虑,她决定去北京当保姆。
思前想后她觉得父母这样的老古董一定不会同意,在这小县城里,人们的观念还是挺保守的,多少对保姆还是有些偏见,认为是低人一等的工作,她这人民教师沦为保姆……
想着自己使劲摇了摇头,那就不告诉他们,反正去了干什么工作,还不是自己嘴上一说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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