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叔脸色深沉,不停抽着旱烟。
“志远啊,这银角鹿可不能杀,那是大山里的神兽。”
老刘叔低声说着老一辈的传说。
什么银角鹿现,灾荒必出,见到银角鹿,将遭遇不祥之类的话。
陈志远可没这么迷信。
他也能猜出来为什么银角鹿会有不祥的称号。
无非是因为这种鹿喜欢吃树皮,所过之处,树林干枯,那老一代的人不懂里面的道理,自然会认为灾难降临了。
“老叔,照你这么说,这银角鹿是一点好处都没有了?”
老刘叔赶紧道:“那也不是这么说,其实也有人打死过这种鹿,还吃了鹿肉,灾荒年没办法,俺爷爷那辈就吃过,说这肉比猪肉还香呢。”
陈志远不禁咽了口唾沫,很想现在就尝尝。
不过看老刘叔的样子,他应该不敢吃。
“除了肉好吃,还有啥?”
“银角鹿的皮子也好,比紫貂的皮子还暖和呢,而且轻便,也中看。”
老刘叔回忆着,忽然一拍大腿:“最宝贵的,就是这鹿角,听说能治什么怪病,那病俺给忘了。”
陈志远已收集到了足够的信息。
肉好吃,皮暖和,鹿角还是药材。
估计骨头和内脏也有用处。
这样的好猎物,为啥不能杀?
而且这种鹿繁殖太多的话,树林都会被吃掉。
陈志远动了心思,下一步就专门猎杀这种银角鹿。
当然,不能赶尽杀绝。
要不给杀成了稀有动物,那可罪过大了。
嗯,以后遇到三只以上,杀一只,控制在这个程度就可以了。
这一头银角鹿,少说也有上千公斤,足以养活一家人过上大半年了。
跟老刘叔说了会话,陈志远看天色晚了,想到供销社的事还没办下来,就不打算回林场了。
他干脆又来到了老王家。
王伯伯也是习惯了,似乎都把他看成了女婿,还跟他喝了几杯。
晚上,躺在床上,陈志远翻看着自己还剩下的两次特殊抽奖。
终究是忍不住,一口气全给抽了。
【叮!抽奖完成!】
【恭喜宿主,获得神级杂交水稻种子!】
……
【恭喜宿主,获得神级土豆种!】
粮食!
这是未来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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