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透,使馆区笼罩在一层薄薄的雾里,冷飕飕的。
往日里那些昂首挺胸的洋车还没出门,反倒是外交公寓楼下,死气沉沉地趴着三辆没熄火的吉普车。车牌是军用的,排气管突突冒着白烟。
几个穿着中山装的男人站在风口里,领头的那个板着脸,手里夹着半截烟,脚边的地面上已经扔了两三个烟头。旁边站着一排荷枪实弹的纠察兵,手全按在枪套上,眼神比这早晨的雾气还冷。
305室里,暖气烧得挺足,约翰·史密斯却觉得浑身发冷。
他在客厅里来回踱步,那张纯羊毛的地毯快被他踩秃了。咖啡杯里的液体早就凉透,那是他今晚喝的第五杯,苦涩得让人反胃。
山本那个蠢货还没消息。
那个紧急联络电话像是死了样,一声不吭。
约翰猛地停下脚步,眼珠子通红,死死盯着墙上的挂钟。
“该死的,就算那个霓虹人死在臭水沟里,只要这包东西还在……”
他的视线落在茶几旁那个被踢翻的黑色公文包上。昨晚气急攻心,光顾着撕那几本该死的小人书,忘了检查夹层。山本那种老狐狸,最喜欢把保命的东西藏在夹层里。
约翰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整个人扑到地毯上,一把抓过公文包。
手指颤抖着去抠内衬的缝线。
“滋啦”一声,昂贵的皮革被暴力撕开。
没有胶卷。
没有那种摸起来微凉的底片质感。
约翰的手指僵在夹层里,摸到了一张叠得四四方方的信纸。
他把纸抖落开。
还是那熟悉的画风,还是那只线条狂野的大王八。
这回王八背上不驮相机了,插了一面星条旗,正趴在一坨画得特别巨大的大便上大快朵颐。旁边还用那蹩脚又嚣张的花体英文写了一行字:
【Dear JOhn,I hOpe yOU like COmiCS. Get OUt Of China. ——YOUr Grandpa】
(亲爱的约翰,希望你喜欢连环画。滚出中国。——你大爷)
“法克!!!”
约翰一声嚎叫,嗓子都劈了。
脑子里那根紧绷了一整晚的弦,“崩”地一声断了个干净。
他抓起那张纸,连同地上还没扫干净的《红灯记》碎片,发了疯似的往天上扬。
就在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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