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的春天,风像刀子一样割脸。
黑山部落是王庭外围最大的一个部落,拥有五千控弦之士。但此时,营地里一片死寂。牛羊瘦得皮包骨头,牧民们的眼眶深陷,那是饿的。
忽必带走了壮丁,带走了粮食,最后却输了个精光。现在,这里只剩下老弱病残,等着在春寒中慢慢死去。
“首领!南边来了支车队!”
一个放哨的牧童跌跌撞撞地跑进大帐,“好多车!车上装的好像都是粮食!”
首领巴特尔正拿着一块发霉的奶酪发愁,闻言猛地站起,眼中凶光毕露。
“粮食?哪来的肥羊?”
“不管了!抢!叫上所有人,哪怕是用牙咬,也要把粮食抢下来!”
几百个手里拿着生锈弯刀、木棒,甚至只有石头的牧民,像一群饿疯了的野狗,冲出了营地。
但他们很快停下了。
因为在那支庞大的车队最前面,停着一辆巨大的囚车。
囚车里关着的那个披头散发、浑身脏臭、正在啃手指头的人……怎么看着有点眼熟?
“那是……大汗?”
巴特尔揉了揉眼睛,不敢置信地惊呼出声,“忽必大汗?!”
“眼力不错。”
一个清冷的声音响起。
车队分开,一匹高大的黑马缓缓走出。
马背上坐着一个少年。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北凉制式皮甲,外罩一件大红色的雪绒披风。腰间挂着那把镶着宝石的弯刀,手里……拿着个苹果,正在慢条斯理地啃着。
那动作,那神态,简直跟江鼎一模一样。
“必勒格?!”
巴特尔倒吸一口凉气,“你这个叛徒!你还敢回来?!”
“叛徒?”
必勒格咬了一口苹果,嘴角勾起一抹讥讽的笑。
“巴特尔叔叔,几年不见,你的记性变差了。我才是老汗王亲封的继承人。而笼子里那个……”
必勒格用马鞭指了指囚车。
“才是弑父杀兄的叛徒。”
“放屁!”
巴特尔挥舞着弯刀,色厉内荏地吼道,“你勾结南人!你是草原的耻辱!勇士们!杀了他!救出大汗!抢光他的粮食!”
虽然忽必败了,但余威还在。而且那些粮食对饥饿的牧民来说,诱惑力太大了。
人群开始骚动,几十个骑兵试探着想要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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