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拿起来端详。
2008年的夏天,诺基亚还是当之无愧的霸主,而iPhOne属于绝对的异类。
夏冬看着眼前的盒子,心里泛起一种难以言喻的古怪感。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裤兜。
那里躺着一部2025年的华遥Mate 90 PrO。
要是把自己兜里那玩意儿掏出来拍在桌上,估计雷布斯和王兴能当场吓得拨打110或者中科院的电话。
那是降维打击,是外星科技。
但现在,他必须装作第一次见到智能手机的样子,表现出适当的好奇。
“这就送我们了?” 夏冬笑了笑,伸手拿起了盒子。
“我买了一箱子,十几部,想送给我的朋友。”
雷布斯摆摆手,显得豪气干云,但他随即话锋一转,眼神变得异常锐利,“但我送你们,不光是为了交朋友,我是想听听你们怎么看这东西。”
王兴把玩着手机,眉头微皱:“没有键盘。我有几个朋友用过,都说打字太痛苦了,完全没有实体按键那种反馈感。雷总,你觉得这东西真能成主流?”
王兴是典型的实用主义者,黑莓和诺基亚E系列的全键盘才是当下的效率代名词。
雷布斯没有急着回答,而是拿过自己的那一台,熟练地滑开了屏幕。
“这也是我这一个月一直在想的问题。”
雷布斯的声音低沉下来,带着一种思考者的厚重。
“刚拿到手的前三天,我想把它摔了。打字像是在摸玻璃,毫无手感,发个短信要比平时慢三倍。”
他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着两人。
“但是,用到第四天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一件事。”
“什么事?”王兴问。
雷布斯伸出手指,在空中做了一个撑开的动作。
“我发现,当我换到其他的设备,想要放大一张图片的时候,我下意识地用两根手指去撑开它。当我想要看网页下面内容的时候,我下意识地往上滑。”
“感觉我被这个手机的操作逻辑洗脑了。”
“这种动作,不需要思考,不需要学习。它就像是……”雷布斯顿了一下,似乎在找一个准确的词汇。
“直觉。”夏冬轻声补充道。
“对!就是直觉!”
雷布斯站了起来,在茶室里走了两步,语速开始加快。
“我们用键盘,是因为电脑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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