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环节的误差。”
“其四,建立病案制度。所有就诊者,皆需建立简易病案,记录诊疗经过与用药。此案卷不仅为厘清责任,更为积累医案,供日后研究提升医术之用。”
“其五,明确纠纷调处。若出现医疗争议,由州衙指定资深医者与法吏共同核查病案、药方、药材,公正裁决。若确系药局过失,官府需承担相应责任,赔偿损失,并公示缘由,以儆效尤。”
命令下达,相关人等立刻被召集起来。起初,几位老郎中对如此繁琐的规制颇不以为然,认为行医靠的是“望闻问切”的心法,何必受此束缚。但在周文柏和观政士子们引经据典,阐明官府行医责任重大,且规范化管理长远看有利于医术传承和提升的道理后,他们才逐渐转变态度,开始认真参与讨论。
那涉事的郎中更是心有余悸,积极参与,贡献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建议。经过数日激烈而细致的讨论,《信阳惠民药局诊疗规制》的初稿终于拟定。其中详细规定了从接待病患、诊断记录、开具处方、药材管理、汤剂煎制到病案归档的一整套流程,并附带了相应的记录表格样本。
新规制迅速在州城惠民药局试行。病患发现,如今看病,郎中问得更细了,还会在一个小本子上记录;抓药煎药也有了明确的规矩,药包上甚至贴上了写有姓名和日期的签条。虽然等候的时间似乎长了些,却让人莫名感到安心。
那起纠纷最终经核查,判定为患儿体质对方剂中某一味药材较为敏感所致,郎中和药局并无明显过错。但依据新规,药局仍对患儿后续的诊治提供了一些补偿。商户见官府处理公允,规矩分明,也就平息了怒气。
朱炎在审阅试行情况报告后,对周文柏道:“药局定章,其意义不止于解决纠纷,更在于树立一种‘规范行医’的典范。我要让信阳百姓知道,官办医药,非是敷衍了事,而是有章可循,有责必究。此规制,待运行成熟后,可推广至各县,乃至鼓励民间医馆参照执行。”
“药局定章”的建立,是朱炎将现代化管理思维注入传统民生领域的一次尝试。它试图在医药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领域,建立起责任、标准和可追溯性,虽然只是最初步的探索,却代表着一种对生命负责、对秩序尊重的态度。信阳的改变,正细致入微地渗透到生老病死的每一个环节,悄然提升着这片土地上生存的尊严与保障。
第一百七十章月报初啼
“药局定章”的推行,使得信阳的官办医药事业走上了更为规范的轨道,民生保障的网格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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