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借 贷 时 间 长 短、 粮 食 种 类 略 有 浮 动。 此息率远低于民间动辄五成、甚至对本对利(100%)的高利贷,足以体现惠民之本意。至于运营成本,可从利息中支取部分,更关键在于, 此 举 之 目 的, 首 在 ‘ 惠 民’ 与 ‘ 安 农’, 次 在 ‘ 盈 利’。 只要本金能大体保全并缓慢增值,使此策得以持续运行,便是成功。即便稍有损耗,比起农户破产、土地兼并、流民增多所引发的社会动荡与税基萎缩,这点代价也是值得的。况且,随着规模扩大、运作成熟,亏损可能微乎其微,甚至会有盈余补贴地方。此乃 算 政 治 账、 社 会 账, 而 非 仅 算 经 济 小 账。” 他明确区分了政策目标,将社会效益置于单纯盈利之上。
“其四, 应 对 民 间 反 弹。” 李瑾的声音变得冷峻起来,“朝廷推行‘青苗贷’,乃为解民倒悬,抑制兼并,稳固国本。凡阻挠、破坏此政者,便是与朝廷为敌,与亿兆黎民为敌!细则规定: 一, 加 强 宣 谕。 州县官员需深入乡里,宣讲‘青苗贷’之利,揭露高利贷之害,使百姓明晓朝廷德意。 二, 对 于 散 布 谣 言、 恐 吓 百 姓 不 敢 借 贷 者, 一 经 查 实, 严 惩 不 贷。 三, 对 于 敢 于 以 暴 力 手 段 破 坏 ‘ 惠 农 钱 庄’ 或 伤 害 借 贷 农 户、 官 府 吏 员 者, 以 谋 逆 论 处, 地 方 官 员 有 责 立 即 弹 压, 格 杀 勿 论! 四, 对 于 那 些 确 有 资 财、 一 贯 从 事 放 贷 者, 朝 廷 可 以 引 导 其 将 资 金 转 向 工 商、 垦 荒 等 其 他 利 国 利 民 之 业, 对 于 主 动 降 低 息 率、 合 理 经 营 的 民 间 借 贷, 朝 廷 并 不 禁 绝, 但 需 在 官 府 备 案, 息 率 不 得 超 过 官 定 上 限。 如 此, 分 化 瓦 解, 区 别 对 待, 可 将 阻 力 降 至 最 低。” 软硬兼施,既彰显朝廷决心,也给出一定出路,策略清晰。
李瑾一番详尽的回应,再次展现了他对新政细节的深思熟虑。他不仅回答了质疑,更勾勒出了一套相对完整、兼顾理想与现实的推行方案。殿中不少务实派和中立官员,开始认真思考其可行性。
然而,利益攸关者绝不会轻易罢休。卢承庆之后,又有一位出身太原王氏的御史中丞出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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