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的长安,积雪未消,但空气中已悄然渗入一丝不易察觉的、属于早春的料峭与微润。随着皇帝对“谶纬案”的最终裁决以诏书形式颁行天下,持续了半个多月的朝堂风波,如同被投入滚石的湖面,在激起最大的涟漪后,开始以一种被强力约束的秩序,缓缓归于表面的平静。
萧瑀罚俸一年,闭门思过三月,无诏不得入朝。这份惩处,于其声望和实权皆是沉重打击。其门下那个“私窥禁书、酒后失言”的远房侄儿,被移交三司,依“妄言巫蛊、扰乱宫禁”之律判了流刑,发配岭南。洛阳县令因“查案不力、奏报失实”被申饬罚俸。皇帝同时下诏,严禁私传谶纬,违者以“左道惑众”论罪,并着令秘书省、内侍省等严管禁中藏书。至于“洛水石工”与“保和堂郎中”,因“查无实据”或“行踪不明”,暂时悬置,但暗中的追查,是否会因萧瑀的“闭门”而彻底停止,无人敢断言。
这份裁决,如同一道清晰的分界线。朝野上下都看明白了:皇帝终究是顾念了萧瑀的元老身份和拥立之功,没有穷追猛打,使其身败名裂;但也毫不留情地削其权柄、折其羽翼,并借其“管教不严”之名,敲打了所有可能心思浮动的臣子。更重要的是,皇帝通过此诏,明确表达了对“诅咒东宫”、“扰乱朝纲”行径的零容忍,以及对太子李忠的维护态度。东宫的地位,经此一役,非但没有因太子的重病而动摇,反而因皇帝的公开背书和对手的受挫,显得比之前更加“稳固”了几分——至少,在法理和舆论上如此。
李瑾正式以太子右赞善大夫(正五品下)的身份,入值东宫,协助左庶子于志宁处理日常文翰机要。他的廨署从司经局那间狭小的偏房,搬到了丽正殿东侧一处更为轩敞、陈设也更齐整的独立院落,与于志宁及其他几位东宫重要属官相邻。官袍换成了浅绯色,银带,佩水苍玉,行走在朱墙碧瓦的东宫之中,已然是另一番气象。
然而,地位跃升带来的不仅是便利,更有无形的压力与审视。于志宁对他依旧严肃,但吩咐公事时,语气中多了几分“自己人”的斟酌与商量。东宫其他属官,如太子洗马、司议郎、舍人等,对他的态度也复杂起来,有羡慕,有嫉妒,有审视,也有刻意交好。李瑾深知,自己根基尚浅,又是“骤贵”,必须更加谨言慎行,以才干和勤勉服人。他将绝大部分精力投入繁杂的公文中,处理往来文书、草拟奏疏、整理会议纪要,事事力求条理清晰、措辞严谨,对于志宁的安排更是令行禁止,绝无二话。闲暇时,则手不释卷,或是研读经史,或是翻阅地理、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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