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红烧肉烧的特别好,糖色漂亮,这肉又肥瘦相间,一半肥一半瘦,恰到好处的冒着热气,油滋滋地还飘着香。
温志学厨艺不错,还特别会控制分量,这肉香得好几家都闻得着,之前还有人说过,如果他不去当大夫,说不准还能当个厨子。
估计都能被国营饭店给聘去,客人都得络绎不绝。
林小满咬下一口红烧肉,这肉恰到好处不柴也不腻,还特别入味,肉香在咬下的瞬间就爆开,林小满好吃到眼睛都紧紧闭起来。
温志学喜欢研究吃的,看林小满这反应,还乐着给她夹了一口米饭,“来,混着米饭一起吃,更香!”
他自己就有个闺女,知道小女孩嘴里能塞多少,夹的米饭就一小口,刚好能给小满吃,这米饭也是新米,颗颗分明饱满。
米饭和肉在嘴里混在一起,咀嚼的时候肉香味和米饭咀嚼后的甜味一起留在嘴里,吃得林小满满嘴流油,都舍不得吞下这口肉。
饭还没吞下去,她的手已经竖起来,举着大拇指夸赞,一只还不够,还要两只都伸出来。
在好不容易吞下去之后,还冲着温志学夸,“好吃,好好吃!超级超级超级好吃!”
之前虽然吃过宜可爸爸烧的红烧排骨,但排骨上的肉毕竟没有红烧肉上的多,没有让她品析的机会,林小满只记得那个肉也好吃,但没有这次好吃。
温志学被小满这真挚的夸奖给夸到大笑,又用干净的筷子给小孩夹了一颗红烧肉, “喜欢就好,喜欢就多吃点,这次特意多买了一些肉。”
“上次那排骨买迟了,没多少,现在这回多一些,你们都能放开吃,今天饭也多煮了点,吃饱再回去,味道肯定比之前的排骨好。”
温志学对上次那个红烧排骨其实不满意,他是个对厨艺很高要求的人,不过他们这些小孩估计觉得之前那个也能吃。
这回的红烧肉,温志学自己都满意,再看几个孩子吃成这样,心底更是高兴。
要不是宋怀煜那孩子在吃药,要吃得清淡些,温志学肯定也要让他尝尝自己的手艺。
温志学烧红烧肉确实有水平,向琴因为身体不好,其实胃口一直不太好,也不太爱吃油腻的东西,但就温志学烧的红烧肉是个例外。
每次当他烧红烧肉的时候,向琴也会比平时多吃一点饭,再配上两颗红烧肉,吃完后看上去脸色都比平时好不少。
温志学看着一桌几人都闷头吃,就算不吃他都生起一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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